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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语言的表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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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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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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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0年第3期42-45,4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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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语言除了表述意义外,还具有表现意义,表现人的主观态度、感情。语言的表现意义主要是由词语负载的。一个词语在指称某一客观事物的同时,往往还表现了人们对该事物的主观评价,主观态度和感情。例如同祥是指称为非作歹的人,可供选择的同义词语很多:坏人、歹徒、恶鬼、坏蛋、恶棍、罪人……所有这些词语基本意义(概念意义、理性意义)相同,指称对象同一,但所表现的人的态度和感情却是不同的,这便是词语的表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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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语言
统治阶级意志
指称对象
法律活动
概念意义
理性意义
法定代理人
内部形式
法律规范
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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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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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语境与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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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庆荣
王益民江西师大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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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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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0年第3期50-5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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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逻辑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是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人们的思维要求具有严密的、确定的逻辑性,可是,自然语言在表述思维时却是灵活的、不确定的。因此,在交际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着语言形式与思想内容的矛盾。然而,交际中的语言总是在于一定的语境之中。语境是一定的思想内容和一定的言语形式统一起来的条件,它犹如一把金钥匙,帮助人们打开了一道道交流思想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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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逻辑分析
思维要求
言语形式
逻辑研究
立功表现
种属关系
语义分析
免除处罚
不相容选言推理
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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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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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判决书中主文表达的三弊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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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奚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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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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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0年第3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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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判决书的主文,是判决书的结论。它是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这种处理决定必须用一种肯定的、明确的和不附条件的文字,来指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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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判决书
处理决定
判决主文
民事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
执行法院
民事调解书
民事争议
离婚理由
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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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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