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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为菹”的“菹”不是肉酱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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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元中 《中国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89-189,共1页
《礼记·少仪》:“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麇为辟鸡,兔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醯以柔之。”《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辞海》、《辞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均释... 《礼记·少仪》:“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麇为辟鸡,兔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醯以柔之。”《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辞海》、《辞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均释“菹”为肉酱。笔者认为此说有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麋鹿为菹” “菹” “肉酱” 释义 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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