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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减损义务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滞箱费限制完全赔偿——以目的港产生的滞箱费为研究对象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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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才荣 陈龙杰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4期30-35,共6页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滞箱费纠纷中,被告通常会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减损义务进行抗辩,法院也会接受该抗辩对滞箱费的索赔予以一定的限制。由于对滞箱费减损义务的理解不同,出现同案不同判。从明确滞箱费的法律性质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滞箱费纠纷中,被告通常会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减损义务进行抗辩,法院也会接受该抗辩对滞箱费的索赔予以一定的限制。由于对滞箱费减损义务的理解不同,出现同案不同判。从明确滞箱费的法律性质和正确理解减损义务出发,对限制滞箱费完全赔偿的司法实践进行评价,并分析承运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所能够采取的减损措施,以期各方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并达到抑制社会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之目的,同时通过对滞箱费减损措施的考察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减损义务的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损义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滞箱费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限制完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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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保函欺诈举证问题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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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卓然 《中国外汇》 2019年第16期56-58,共3页
最高院在2016年11月颁布的《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独立保函规定》)第十二条列举了五种独立保函的欺诈情形。其中第(五)款情形是,“受益人明知其没有付款请求权仍滥用该权利的其他情形”(下称“欺诈情形五”... 最高院在2016年11月颁布的《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独立保函规定》)第十二条列举了五种独立保函的欺诈情形。其中第(五)款情形是,“受益人明知其没有付款请求权仍滥用该权利的其他情形”(下称“欺诈情形五”)。对欺诈情形五的举证,即提供证据证明,并不容易成功。本文结合九个案例,从欺诈情形五的归类、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的注意事项及举证的建议四个方面,探讨欺诈情形五的举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 欺诈 保函 付款请求权 纠纷案件 证据证明 受益人 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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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贸易案例剖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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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卓然 《中国外汇》 2020年第24期51-53,共3页
参与融资性贸易,要注意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根据具体情形进行交易设置。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风险与后果,签订合同后要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贸易融资是围绕贸易而开展融资的方式,如进口押汇,其本质属于融资。而融资性贸易... 参与融资性贸易,要注意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根据具体情形进行交易设置。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风险与后果,签订合同后要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贸易融资是围绕贸易而开展融资的方式,如进口押汇,其本质属于融资。而融资性贸易虽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如代理采购,但其本质仍属于贸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功能 融资性贸易 贸易融资 进口押汇 合同条款 案例剖析 真实性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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