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保险公司再保险监管研究 被引量:2
1
作者 占梦雅 《上海保险》 2005年第10期26-29,共4页
再保险,简而言之,就是对保险人的保险。再保险是保险人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从原保险人的角度看,再保险最本质的作用在于将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人,转移的程度依赖于再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不可忽视的是,再保险同样给原保险人带... 再保险,简而言之,就是对保险人的保险。再保险是保险人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从原保险人的角度看,再保险最本质的作用在于将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人,转移的程度依赖于再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不可忽视的是,再保险同样给原保险人带来风险:再保险人可能因偿付能力不足不能履行支付摊回赔款的义务。因而,再保计划不当可能给原保险人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保险监管机构应充分考虑原保险人的再保计划,对原保险人再保险安排的监管技术应谨慎,如业务的质量,再保险人的质量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工具 再保险人 风险转移 偿付能力 监管技术 质量 赔款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