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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王钧:高空抛坠物事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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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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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专业委员会
上海长宁新时代业主自治研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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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23年第4期94-9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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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有着本质的区别: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抛物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因此,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企业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服务企业不需要为此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只需要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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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
合同义务
高空坠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抛物
民事赔偿
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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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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