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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北美视角的比较法评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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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迈克尔·D.格林 王竹(译) 邵省(译)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4期11-17,共7页
美国采纳严格产品责任的主要原因是:早期的法律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保护;调整保证的法律不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的;美国的社会福利很大程度上不如其他西方国家。当今美国主要对于设计和信息性缺陷适用过失责任制度,严格产品制度仅适... 美国采纳严格产品责任的主要原因是:早期的法律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保护;调整保证的法律不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的;美国的社会福利很大程度上不如其他西方国家。当今美国主要对于设计和信息性缺陷适用过失责任制度,严格产品制度仅适用于制造缺陷和非制造缺陷的销售者。欧洲和其他法域的严格产品制度远比美国严格。各种结构化和程序化的事务赋予美国公民更多诉至法院的机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 消费者保护 社会福利 缺陷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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