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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数据的财产属性及其刑法保护路径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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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双阳 李川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39-47,共9页
衍生数据是利用算法技术对散乱无序、难以直接应用的海量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而生成的预测型、统计型、指数型数据,具有超越原始数据的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从物理特征来看,以非物质性电磁记录为载体的衍生数据不同于有体物及能量型无... 衍生数据是利用算法技术对散乱无序、难以直接应用的海量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而生成的预测型、统计型、指数型数据,具有超越原始数据的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从物理特征来看,以非物质性电磁记录为载体的衍生数据不同于有体物及能量型无体物具备无形性、可复制性、非消耗性等自然属性,从法律特征来看,衍生数据具有非人格性、可控制性、价值性等财产属性,属于智力劳动创造的无形财产,即智力成果。在此基础上,衍生数据能以可视化方式呈现的信息表达形式和信息内容的结合体,与作为知识产权客体之一的商业秘密的特征基本吻合,非法获取并使用他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衍生数据的行为,不仅侵害数据控制者及处理者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扰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衍生数据 财产属性 知识产权客体 侵犯财产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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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益释明与适用展开——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切入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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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宁 李川 《医学与法学》 2021年第6期13-21,共9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虽初步解决了无法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难题,但该罪司法适用的困境仍然存在。实务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对象”“行为类型”及“传播严重危险”等要素的模糊认定,反映出法益理论的体系性缺失,因而需要从实... 《刑法修正案(十一)》虽初步解决了无法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难题,但该罪司法适用的困境仍然存在。实务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对象”“行为类型”及“传播严重危险”等要素的模糊认定,反映出法益理论的体系性缺失,因而需要从实质意义上探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所保护的公共卫生法益的本质。以“二元法益论”分析,公共卫生法益是以公共卫生秩序为手段、以个人生命健康权为目的的二元集合法益;而根据法益的解释机能,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需要对该妨害行为对象、行为类型及严重危险等构成要件要素进行解释,以划定合理的入罪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公共卫生法益 集合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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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土地制度解读”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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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传卫 宋宗宇 +4 位作者 陈洁斌 宋志红 黄忠 单平基 姜红利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1年第1期115-145,共31页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我国民法学研究由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的重要转折点。《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吸收、固化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解读《民法典》中的土地制度,对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学...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我国民法学研究由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的重要转折点。《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吸收、固化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解读《民法典》中的土地制度,对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学理分析。为此,本集刊组织了"《民法典》中的土地制度解读"笔谈,共有7位专家6篇短文参与本次笔谈。左传卫在《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困境原因与可能的化解之道》一文中认为,因宅基地的交易空间狭窄,宅基地"三权分置"并没有在广大农村产生相应的政策效果,要盘活闲置的宅基地与农房,需分析造成交易空间狭窄的特殊原因,寻求针对性的化解之道。在坚持集体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扩张《民法典》居住权的内涵,以消费性、投资性居住权来盘活宅基地与农房。宋宗宇、陈洁斌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的法律困境及对策分析》一文中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存在上位法缺失、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法律性质不明,以及集体内部收益分配的限制规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应当稳步建立集体土地增值收益税收制度、通过法律明确政府职能以及预留与其他制度进行衔接的立法空间。宋志红在《<民法典>视野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文中认为,《民法典》物权编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未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运行规则提供直接的制度供给,《土地管理法》第63条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主体和方式的规定,需结合《民法典》的规定予以理解、补充和完善。黄忠在《<民法典>用益物权分编的解释论三题》一文中认为,基于体系解释,用益物权人并不当然具有独立的征收补偿资格;基于历史解释,《民法典》中的变更登记是一个具有双重内涵的概念,包括"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两种情形;基于目的(功能)解释,可以地役权、居住权来指引地票(用地指标)交易、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实践。单平基在《<民法典>中土地制度适用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等问题,尚需立法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可作为融资担保的客体,不再限于以"荒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值得肯定。从功能主义看,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担保形式,既可采取抵押,也应解释为可设定权利质押。姜红利在《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背景和价值》一文中认为,新型城镇化道路应逐渐转变户籍决定论的城镇化理念,这是正确解读进城落户农民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背景。构建独立于退出机制的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制度具有合法合理性,是城乡互动融合的一种制度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居住权 土地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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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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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勇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27-143,共17页
治理和预防企业犯罪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合规计划是预防和治理企业犯罪的最佳方式,已成世界性趋势。我国企业合规计划面临的最大瓶颈是缺乏刑事法激励措施,现有相对不起诉制度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急需在立法上增... 治理和预防企业犯罪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合规计划是预防和治理企业犯罪的最佳方式,已成世界性趋势。我国企业合规计划面临的最大瓶颈是缺乏刑事法激励措施,现有相对不起诉制度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急需在立法上增设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构主义系统理论为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奠定了理论基础;认罪认罚从宽与合规从宽具有相通之处,为企业附条件不起诉找到了制度基础;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实践,以及检察机关探索企业犯罪不起诉的经验做法,为立法积累了经验。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时机已经到来,可在《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后增加"第一百八十二条之一"和"第一百八十二条之二",对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考察程序等作出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合规计划 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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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绿色原则对刑法环境犯罪认定的影响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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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3-19,共17页
绿色原则进入《民法典》之后,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和刑民一体化思维,其对刑法环境犯罪的认定将带来重要影响:环境犯罪保护法益的确立如何从刑法思维转向刑民一体化思维,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如何与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绿色原则进入《民法典》之后,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和刑民一体化思维,其对刑法环境犯罪的认定将带来重要影响:环境犯罪保护法益的确立如何从刑法思维转向刑民一体化思维,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如何与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之间协调化,环境犯罪的处理如何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作用,以确保《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刑法环境犯罪的认定与处罚必须充分考虑作为前置法的民法绿色原则的影响和作用,并及时调整环境犯罪认定中的法益思维、责任转向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等问题,才能推动刑民一体化背景下环境犯罪理论与实践的深入发展。刑法环境犯罪的理论与实务如何因应《民法典》绿色原则提出的新挑战,将是今后环境犯罪研究的重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绿色原则 环境犯罪法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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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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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本祺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63-76,共14页
我国现有的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的企业犯罪处罚制度,以及"相对不起诉+绝对起诉"的企业犯罪不起诉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为了弥补这种追责体系上的缺陷,我国需要建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国现有的企业刑事... 我国现有的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的企业犯罪处罚制度,以及"相对不起诉+绝对起诉"的企业犯罪不起诉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为了弥补这种追责体系上的缺陷,我国需要建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国现有的企业刑事责任范围过于狭隘,企业刑事责任的根据应该从企业领导的错误决策转向企业组织体本身的缺陷。组织体责任论为建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供了前提,并指明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构方向。我国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应该坚持平等原则和犯罪预防原则;应该由检察院自行决定并报省级检察机关核准,但无须法院的裁判;应该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犯罪,不宜像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那样限缩其适用范围;应该采取综合性的适用标准;应该采取不起诉协议的形式,而不是检察建议的形式,同时通过立法规定不起诉协议的主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犯罪 企业刑事责任 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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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刑法对谣言的合理界定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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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本祺 《人民检察》 2020年第7期5-9,共5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通过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扩张了对谣言的规制范围,一定程度满足了打击谣言犯罪的需要,但也带来一些问题。实践中,应处理好打击谣言犯罪与保护言论自由的关系。谣言是就事实陈述而言的,与意见表达无涉。谣言的... 自2003年以来,我国通过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扩张了对谣言的规制范围,一定程度满足了打击谣言犯罪的需要,但也带来一些问题。实践中,应处理好打击谣言犯罪与保护言论自由的关系。谣言是就事实陈述而言的,与意见表达无涉。谣言的本质在于其未经证实性,而不在于其虚假性。煽动性谣言犯罪的成立不以谣言的虚假性为前提;编造传播性谣言犯罪不应采取客观真实标准,而应采取合理确信原则下的主观真实标准。在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后,不能再将虚假疫情信息解释为虚假恐怖信息。实务中虽然不能否定用寻衅滋事罪规制谣言的司法解释,但应该限制该罪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疫情信息 谣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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