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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积极刑法观的实践修正与功能完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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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本祺
秦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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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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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2期70-82,147,F0003,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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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预防性犯罪化立法冲击下刑法教义学的应对与发展研究”(22AFX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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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积极刑法观的理论建设正深陷诸如“刑法适用泛化”“刑法工具化”等多重质疑之中,亟需对其核心主张与现实功能进行修正与重塑。在立法论维度,积极刑法观应当以民权刑法为核心,通过在立法实践中不断夯实刑事立法的事实基础,从而促进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发展。此外,还可以利用类型思维法、宪法教义学等理论资源,优化刑事立法的质量与品质。在司法论维度,积极刑法观应当在刑事归责的过程中发展需罚性理论,以求拓宽轻罪裁判的出罪空间。通过修正之后的积极刑法观理论来检视高空抛物罪的刑事立法,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该罪立法的增设具有保护公民个人法益的重要价值;(2)该罪的保护法益属于集体法益中的秩序安全法益;(3)对该罪的司法认定可以围绕该罪的法益内涵,从正向筛选与反向排除两个视角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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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积极刑法观
法益保护
轻罪增设
实质解释论
高空抛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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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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