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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奏谳书》“受致书为屯,去亡”案三个司法术语再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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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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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吴大学中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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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2012年第1期83-8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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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张家山247号汉墓.奏谳书》出土后,史料未及备载的秦汉时期司法制度彰显于世。研读《奏谳书》案例,除了通读简文,对其中的司法术语、法律规定,更需确切的掌握,方能理解该案记述的历史背景及司法制度的实际运用。《奏谳书》"受致书为屯,去亡"案中,"署狱史曹发"、"吏当"、"它县论"等三项司法术语,备受学界争议,对其进行若干梳理和解析,对认识秦、汉时期的奏谳流程,应有着极大的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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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奏谳书
署狱史曹发
吏当
它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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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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