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探讨 被引量:2
1
作者 于蕾 《金融会计》 2005年第10期9-11,共3页
股权分置改革是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其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取得相应的流通权,其中的会计问题非常值得探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探讨》一文就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是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其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取得相应的流通权,其中的会计问题非常值得探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探讨》一文就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两条系统的思路:一是“无偿赠与或以零收益部分处置长期投资”,二是“获权对价”,在此基础上结合“三一重工”进行了实例分析,并且对上述两条思路进行了评价。文章能够抓住问题的实质,提出较为系统的解决方案,对完善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会计处理具有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 会计处理 控股 改革 上市公司 利益机制 证券交易所 政策限制
下载PDF
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探讨
2
作者 于蕾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第2期39-41,共3页
2005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名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具体试点企业有主要采用送股方式(由非流通股股东直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三一重工、金牛能源、紫江企业,采用扩股方式(通过上市公司... 2005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名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具体试点企业有主要采用送股方式(由非流通股股东直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三一重工、金牛能源、紫江企业,采用扩股方式(通过上市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放弃)的清华同方。目前前述三家已顺利通过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表决并实施方案;而清华同方被流通股股东否决。2005年6月20曰,中国证监会又公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42家公司网上有名。据悉,第二批试点企业解决方案多集中于送股、扩股、缩股(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比例缩减股份)。通过测算可知,此类方案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通过对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比例进行调整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问题 会计处理 中国证监会 企业名单 上市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