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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免责条款的说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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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亚文
侯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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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分公司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横峰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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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8年第6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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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以下简称“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很显然,该条文只规定了说明的“程度”——明确,而对说明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分为口头的与书面的两种)只字未提,似乎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所作的说明,只要是明确的,就毋论说明的方式(二者居其一)均可产生效力。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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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合同
保险法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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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842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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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诚实信用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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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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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横峰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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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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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诚实信用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准则○侯永忠提示:这是一起被保险人利用被保险车辆的牌证从事非法经营,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的案例。选择此案例,主要是向广大投保人宣传《保险法》第4条、第10条第1款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广大保险公司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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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合同
诚实信用
被保险人
《保险法》
保险公司
车险条款
社会公共利益
违法犯罪活动
道德风险
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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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40.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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