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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不分仍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主要障碍——湖南常德市武陵区贯彻实施《企业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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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60-61,共2页
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是贯彻实施《企业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常德市武陵区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在简政放权、理顺政企关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政企不分问题,依然是增强企业... 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是贯彻实施《企业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常德市武陵区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在简政放权、理顺政企关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政企不分问题,依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主要障碍。这次贯彻实施《企业法》的调查表明,企业迫切要求使贯彻《企业法》的过程,真正成为以政企分开为核心的配套改革过程。当前政企不分的突出表现表现之一,是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权力的透明度不高,有些应下放给企业的权力没有认真清理下放对已经明确下放的权力仍然干预过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企分开 企业法 主要障碍 政企不分 贯彻实施 增强企业活力 企业干部人事制度 政企关系 简政放权 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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