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灾难恢复规划在证券业中的应用 被引量:1
1
作者 张学军 许彦冰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79-84,共6页
随着证券业信息系统大集中趋势的纵深发展,证券核心业务的业务连续性和灾难恢复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关注,并开始实践。本文介绍了灾难恢复规划的原理和方法,并结合在证券行业中的实际应用,详细论述了灾难恢复规划的风险分析、恢... 随着证券业信息系统大集中趋势的纵深发展,证券核心业务的业务连续性和灾难恢复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关注,并开始实践。本文介绍了灾难恢复规划的原理和方法,并结合在证券行业中的实际应用,详细论述了灾难恢复规划的风险分析、恢复策略、测试与培训、规划与维护等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灾难恢复规划 证券集中交易 风险分析
下载PDF
浅析行为金融学与我国证券市场 被引量:4
2
作者 钟绍峰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6年第3期125-126,共2页
行为金融学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主流经济学家的重视,并向占统治地位的传统金融理论发起了挑战。文章介绍了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和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些特殊现象加以评述。
关键词 行为金融学 期望理论 价值函数 证券市场
下载PDF
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经验分析 被引量:56
3
作者 韩廷春 夏金霞 《经济与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8-23,共6页
本文通过设计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等变量,运用中国1981—2002年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在1981—1991年间,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明显;... 本文通过设计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等变量,运用中国1981—2002年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在1981—1991年间,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明显;而当金融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种因果效果才明显地体现出来,即在1992~2002年期间,金融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从不同金融结构、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的角度进行考察发现,在1992~2002年间,银行结构变迁与银行效率提升是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银行体系的发展对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经济增长却是非银行结构变迁与非银行效率提升的直接原因,正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促进了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因而,目前中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处于银行体系“供给领先型”与资本市场“需求追随型”的混合阶段,这是中国经济成长过程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 1992~2002年 经验分析 GRANGER因果检验 时间序列数据 直接原因 金融结构 金融效率 银行效率 结构变迁 银行体系 1991年 发展规模 因果关系 金融体系 促进作用 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 必然要求 资本市场
下载PDF
知识型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研究 被引量:5
4
作者 张学军 许彦冰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 EI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303-306,共4页
分析了知识型企业的特点,构建了知识型企业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体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建立了知识型企业的价值评估模型.运用该方法和模型,可以减少由于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信息模糊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 分析了知识型企业的特点,构建了知识型企业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体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建立了知识型企业的价值评估模型.运用该方法和模型,可以减少由于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信息模糊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该方法和模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并通过实践证明其效果良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型企业 价值评估 评估体系 模糊综合评价
下载PDF
我国券商治理风险及对策 被引量:7
5
作者 胡强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58-62,共5页
我国证券公司经营中存在多种委托-代理关系,在现行的治理框架下,股东相容性风险、股东-经营层代理风险和客户-经营层代理风险均居高不下,使得治理风险成为我国券商行业的最大风险。以国有产权为主导的产权结构和激励不相容的外部治理机... 我国证券公司经营中存在多种委托-代理关系,在现行的治理框架下,股东相容性风险、股东-经营层代理风险和客户-经营层代理风险均居高不下,使得治理风险成为我国券商行业的最大风险。以国有产权为主导的产权结构和激励不相容的外部治理机制是滋生治理风险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公司 公司治理 治理风险
下载PDF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6
作者 王颖 《金融法苑》 2006年第2期63-76,共14页
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过程看,参与基金活动的有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购买并持有基金份额后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基金登记注册机构、为基金提供中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过程看,参与基金活动的有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购买并持有基金份额后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基金登记注册机构、为基金提供中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同的当事人。但在基金的法律关系中,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基本当事人,三者的关系是基金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构成基金法律框架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关系 基金当事人 基金投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人 信托财产 共同受托人 信托关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