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在“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京伦会议”)上,哈佛大学教授奥立弗·哈特(Oliver Hart)介绍了他与阿洪(P. Aghion)、穆尔(J. Moore)共同提出的一种对现行破产程序进行改革的建议,即所谓“阿洪-哈特-穆尔破...1994年8月,在“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京伦会议”)上,哈佛大学教授奥立弗·哈特(Oliver Hart)介绍了他与阿洪(P. Aghion)、穆尔(J. Moore)共同提出的一种对现行破产程序进行改革的建议,即所谓“阿洪-哈特-穆尔破产程序”,引起了国内经济学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两年之后,哈特的合作者之一穆尔应中国社会科学院之邀,于1996年9月来京参加“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向会议提交了他与哈特及另外两位合作者(Rafael La Porta Drago,Florencio Lopez de Silanes)的论文《关于一种新破产程序的建议》,并在会上就他们修改后的新破产程序作了介绍,再次引起了国内同行的兴趣。本文将根据这篇论文(Hart,1996)和其他有关文献(Hart,1995,Atiyas,1995)以及笔者同穆尔本人的讨论,对他们所建议的新破产程序(以下简称哈特—穆尔破产程序)的基本内容作简要介绍和评论,并探讨他们的建议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展开更多
文摘1994年8月,在“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京伦会议”)上,哈佛大学教授奥立弗·哈特(Oliver Hart)介绍了他与阿洪(P. Aghion)、穆尔(J. Moore)共同提出的一种对现行破产程序进行改革的建议,即所谓“阿洪-哈特-穆尔破产程序”,引起了国内经济学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两年之后,哈特的合作者之一穆尔应中国社会科学院之邀,于1996年9月来京参加“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向会议提交了他与哈特及另外两位合作者(Rafael La Porta Drago,Florencio Lopez de Silanes)的论文《关于一种新破产程序的建议》,并在会上就他们修改后的新破产程序作了介绍,再次引起了国内同行的兴趣。本文将根据这篇论文(Hart,1996)和其他有关文献(Hart,1995,Atiyas,1995)以及笔者同穆尔本人的讨论,对他们所建议的新破产程序(以下简称哈特—穆尔破产程序)的基本内容作简要介绍和评论,并探讨他们的建议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