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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修与诊所法律教育——兼论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之途径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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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锡华 麻昌华 张红 《环球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275-280,共6页
司法研修是各国后大学法律教育之范式,是一个契合法律职业特质的法律职业者必经的职业技能培训阶段。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法律教育的典型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司法技巧为使命。此二者在性质、培养目标和基础上皆有其类似之处。中国法... 司法研修是各国后大学法律教育之范式,是一个契合法律职业特质的法律职业者必经的职业技能培训阶段。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法律教育的典型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司法技巧为使命。此二者在性质、培养目标和基础上皆有其类似之处。中国法律教育需要职业化,现实法制基础决定其途径不能另起炉灶而建立一套全新的司法研修机构,而应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进行改造使其成为中国式的司法研修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律 教育职业化 司法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法律职业者 培训阶段 职业技能 典型模式 培养学生 培养目标 教育需要 法制基础 研修制度 中国式 范式 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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