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要式合同保险单面临的抉择
1
作者 高荣根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1-42,共2页
我国的保险公司承保国内业务一直沿用要式合同形式,即由保险人拟定和印制保险单,被保险人必须接受全部单证。要式合同保险单还对投保单、保险单、保险责任等主要内容实行统一,对保险责任范围、保额确定、责任起止期限等均有明确规定,投... 我国的保险公司承保国内业务一直沿用要式合同形式,即由保险人拟定和印制保险单,被保险人必须接受全部单证。要式合同保险单还对投保单、保险单、保险责任等主要内容实行统一,对保险责任范围、保额确定、责任起止期限等均有明确规定,投保人不能要求增加或修改。现行要式合同保险单条文明确、责任分明,使承保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证。但是,面对保险市场的诸多现实风险,其缺乏灵活性的弱点也逐渐暴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一、要式合同保险单不能满足投保人某些基本保险需求,导致大量风险存留在经济生活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责任 保额确定 保险需求 保险条款 基本险 国内业务 企业财产保险 经济生活 否定需求 部单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