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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践言意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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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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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暨外国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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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5-9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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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范性的本质与结构研究"(编号15BZX07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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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以"划界与批判"为中心,其核心内容是由规范性语句及其阐释构成的,具有践言意义而非断言涵义。对践言意义的分析不仅能够凸显《逻辑哲学论》内在的践言冲突,而且能够深入说明这一类哲学活动的阐释性和规范性特征,为普遍性的元哲学思考提供有效思路。这种解读方式要求我们将语义学和语用学更为充分而有效地结合起来,批判性地反思哲学的表达方式,探明意义的界限,防止貌似深刻的"胡说"和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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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
践言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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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561.59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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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是规范性的动物——一种规范性哲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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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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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暨外国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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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8年第1期82-8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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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中,人被定义为“理性的动物(animal rationale)”;海德格尔认为这虽然不“错”,却遮盖了“人表现为会言谈的存在者”这个现象的根基。①罗素则讥讽说:他走遍许多国家,不辞辛苦,为这个论断寻找证据,不仅徒劳无功,却只见到不断陷入疯狂的世界。②这或许是因为罗素没有注意到被归于亚里士多德的另一个论断,即人是政治的(或城邦的)动物。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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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抽象物
罗素
亚里士多德
规范性
现实性
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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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3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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