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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校教育合作合同类型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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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鹏
赵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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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国内合作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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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
2020年第4期117-128,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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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开放办学理念的深入使得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同其他单位建立起了越来越多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关系的确定,多以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且多为包括多种类型权利义务的无名合同。在不同的合作合同类型中,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同,导致合作协议的合同性质不同,需要进行法律上的类型化区分。根据合作的领域不同,高校教育合作合同可以分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合同、科研合作合同、学生就业合作合同、战略合作协议等,每种合同类型在实践中有不同的风险预防方式。基于主体多样、权利义务类型繁杂等现实原因,高校在签订各类教育合作合同时,有必要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完善合作内容,明确己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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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育合作合同类型化
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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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ducation Cooperation Contracts betwee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Classification
Risk 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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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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