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5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被引量:
83
1
作者
杨立新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4-80,共7页
人格标识是民事主体标表其个性特征的人身识别因素,对其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利用可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法律设立商品化权,就是要保护民事主体的这一权利,使其人格标识利益产生的经济利益归属于自己支配。其权利内容包括消极权利和积极...
人格标识是民事主体标表其个性特征的人身识别因素,对其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利用可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法律设立商品化权,就是要保护民事主体的这一权利,使其人格标识利益产生的经济利益归属于自己支配。其权利内容包括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权利保护方法主要是禁令和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化权
人格标识利益
商业化开发利用
民法保护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模式之建构
被引量:
4
2
作者
王林清
张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43-147,共5页
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通过逆向推导,能够得出审判权和执行权必须分离的结论。结合"诉讼产品"理论,在此基础上,应当将执行工作归入司法行政工作的范畴之中。通过对执行权权能的逐层剥离,提出执行权应限于推动程序,执行过...
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通过逆向推导,能够得出审判权和执行权必须分离的结论。结合"诉讼产品"理论,在此基础上,应当将执行工作归入司法行政工作的范畴之中。通过对执行权权能的逐层剥离,提出执行权应限于推动程序,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实体判断权均应归入审判权的行使范畴。同时,应当设计审判权和执行权无缝对接的相关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权
执行权
司法改革
司法行政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证券法》修改: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次飞跃
3
作者
叶林
《投资者》
2020年第1期14-25,共12页
新《证券法》不是对旧版《证券法》的小修小改,也不是成熟市场的西化版本,而是一部反映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性特点、充满中国元素和中国方案、勾画我国资本市场跨越式改革蓝图的版本。全面实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
新《证券法》不是对旧版《证券法》的小修小改,也不是成熟市场的西化版本,而是一部反映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性特点、充满中国元素和中国方案、勾画我国资本市场跨越式改革蓝图的版本。全面实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是其中的几大亮点。修改后的《证券法》是立法观念明确、理论基础扎实、着力解决中国问题、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创新证券市场法制中国方案的立法成果。它虽然不免遗憾,但成就超越预期,必将成为创新证券市场实践、引领证券法制发展方向的重大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
中国方案
实施机制
原文传递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视角
被引量:
15
4
作者
高圣平
刘守英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57-66,共10页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心。文章论述了四个命题,即,在既有土地物权体系下,不宜再创设一个新的物权类型"农用地使用权",也不宜使用"土地抵押权"这一模棱两可的术语,但相关权利的物权变动规则应...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心。文章论述了四个命题,即,在既有土地物权体系下,不宜再创设一个新的物权类型"农用地使用权",也不宜使用"土地抵押权"这一模棱两可的术语,但相关权利的物权变动规则应在《土地管理法》之下得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采取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拨)等两种方式设立,其期限无需在法律上作出规定;并非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无需审批,其流转亦应放开;土地登记机构应当统一,登记的效力应当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土地登记
原文传递
劳动契约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机理
被引量:
2
5
作者
叶林
李辉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5-12,共8页
在国家经济发展趋缓、劳资纠纷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我国劳动法理论界认为应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立法者在公司法中加入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又强化了劳动法将劳动者嵌入公司管理的决心。然而,公司社会责任,不应当以牺牲公司管理效率,否...
在国家经济发展趋缓、劳资纠纷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我国劳动法理论界认为应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立法者在公司法中加入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又强化了劳动法将劳动者嵌入公司管理的决心。然而,公司社会责任,不应当以牺牲公司管理效率,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代价。引入社会成员的同质性、异质性概念,对我国劳动者在公司法中的地位重新界定,进而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合理安排劳动者参与公司事务的具体方式,进而推进公司社会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契约
公司社会责任
同质性
异质性
原文传递
题名
论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被引量:
83
1
作者
杨立新
林旭霞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福建师范
大学
法学院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4-80,共7页
文摘
人格标识是民事主体标表其个性特征的人身识别因素,对其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利用可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法律设立商品化权,就是要保护民事主体的这一权利,使其人格标识利益产生的经济利益归属于自己支配。其权利内容包括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权利保护方法主要是禁令和损害赔偿。
关键词
商品化权
人格标识利益
商业化开发利用
民法保护
Keywords
commercialization right, benefit of personality mark, commercial exploiture, protection by civil law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模式之建构
被引量:
4
2
作者
王林清
张璇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最高
人民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
法院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43-147,共5页
文摘
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通过逆向推导,能够得出审判权和执行权必须分离的结论。结合"诉讼产品"理论,在此基础上,应当将执行工作归入司法行政工作的范畴之中。通过对执行权权能的逐层剥离,提出执行权应限于推动程序,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实体判断权均应归入审判权的行使范畴。同时,应当设计审判权和执行权无缝对接的相关制度。
关键词
审判权
执行权
司法改革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证券法》修改: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次飞跃
3
作者
叶林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出处
《投资者》
2020年第1期14-25,共12页
文摘
新《证券法》不是对旧版《证券法》的小修小改,也不是成熟市场的西化版本,而是一部反映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性特点、充满中国元素和中国方案、勾画我国资本市场跨越式改革蓝图的版本。全面实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是其中的几大亮点。修改后的《证券法》是立法观念明确、理论基础扎实、着力解决中国问题、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创新证券市场法制中国方案的立法成果。它虽然不免遗憾,但成就超越预期,必将成为创新证券市场实践、引领证券法制发展方向的重大标志。
关键词
《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
中国方案
实施机制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视角
被引量:
15
4
作者
高圣平
刘守英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国务院发展
研究
中心
农村部
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57-66,共10页
基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全球土地财产权市场化的限度”的资助
文摘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是《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心。文章论述了四个命题,即,在既有土地物权体系下,不宜再创设一个新的物权类型"农用地使用权",也不宜使用"土地抵押权"这一模棱两可的术语,但相关权利的物权变动规则应在《土地管理法》之下得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采取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拨)等两种方式设立,其期限无需在法律上作出规定;并非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无需审批,其流转亦应放开;土地登记机构应当统一,登记的效力应当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关键词
土地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土地登记
分类号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劳动契约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机理
被引量:
2
5
作者
叶林
李辉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山西财经
大学
法学院
出处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5-12,共8页
基金
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05JJD820009)
文摘
在国家经济发展趋缓、劳资纠纷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我国劳动法理论界认为应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立法者在公司法中加入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又强化了劳动法将劳动者嵌入公司管理的决心。然而,公司社会责任,不应当以牺牲公司管理效率,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代价。引入社会成员的同质性、异质性概念,对我国劳动者在公司法中的地位重新界定,进而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合理安排劳动者参与公司事务的具体方式,进而推进公司社会责任。
关键词
劳动契约
公司社会责任
同质性
异质性
Keywords
labor contrac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omogeneity
heterogeneity
分类号
DF41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杨立新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
8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模式之建构
王林清
张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证券法》修改: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次飞跃
叶林
《投资者》
2020
0
原文传递
4
土地权利制度创新: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视角
高圣平
刘守英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
15
原文传递
5
劳动契约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机理
叶林
李辉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2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