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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及法律禁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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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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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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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明与宣传》
1997年第11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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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随着商品及服务市场的放开与搞活,使一些与促销有关的商业宣传活动日益增多。其中多数的宣传行为是客观的和符合实际的,但也存在少数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此,我们必须要从法律的角度去深刻认识并加以禁止,以更好地净化商业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特征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内容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客户和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其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特征:(1)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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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
商品生产经营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
虚假广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经营者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其它方法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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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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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法治税 堵住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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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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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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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明与宣传》
1997年第9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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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以法治税,用法的权威和法的刚性去规范、约束征纳双方的活动和一切单位和个人对待税收问题的行为,对于从根本上杜绝偷税漏税、暴力抗税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纳税铁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税法权威,健全税收法制,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现行的税收法规,明显存在着一定缺陷。一是缺乏权威性。多数《条例》没有正式立法,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二是缺乏强制性。《征管条例》对纳税人催收无效的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虽然规定了四个层次的强制措施。但是由于它没有直接赋予税务机关有效的强制手段,实际上仍然是软的,既难付诸实施,更难真正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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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法治税
税务机关
税收法制
税收执法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
强制性
税收法规
税收制度
税收基本法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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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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