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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指定银行能否转让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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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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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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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Z1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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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UCP600明确限定了三种银行有资格担任转让行:指定银行、自由兑用信用证下有开证行特别转让授权的银行或开证行自身。案情B银行开立以位处同城的C银行客户为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由开证行即期付款,信用证有效地在美国,C银行为该可转让信用证的通知行。需要指出的是,该信用证中还载有附加条款:"本证可以转让并可以由指定作为转让行的通知行转让给第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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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用证业务
指定银行
可转让信用证
开证行
第二受益人
附加条款
议付
跟单信用证
在美国
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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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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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如何确定交单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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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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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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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外汇》
2010年第11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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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信用证业务中,交单日是一个不应小视的概念。但在信用证业务的日常操作中,关于交单日一直都存有不少模糊和不确切的认识与理解,即使在进入到UCP600的新时代,这种情况仍旧还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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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单
信用证业务
UCP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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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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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代收行选择篇: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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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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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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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外汇》
2009年第8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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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汇票并附有货运单据,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尽管跟单托收是属于商业信用的一种结算方式,相关银行并不像在信用证业务中那样须承担第一性的明确付款责任,仅仅是按委托方的指示行事,款项能否收妥最终是取决于付款人的商业信用。但从控制风险、降低费用以及便利沟通等方面看,最初代收行的选择恰当与否对一笔跟单托收业务的顺利进行却很可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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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收行
跟单托收业务
商业信用
信用证业务
货运单据
结算方式
付款责任
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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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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