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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院内非医疗损害,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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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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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医师维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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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08年第23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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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事例回放
针对患者告福清市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患者翁武明的诉讼请求。
患者翁武明是个二级厨师,2000年1月,他不幸遭遇车祸导致左手腕部受伤,随后就诊于福清市医院。后因左手腕并未完全恢复,再也端不起炒菜的锅子,翁武明因此失去了厨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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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损害赔偿案
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市医院
手腕部
福州市
福清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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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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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医生免除告知义务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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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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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医师维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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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34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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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告知义务的特例《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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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告知义务
医生
医疗机构
生命垂危
侵权责任
负责人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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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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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医疗器械事故法律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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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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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医师维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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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08年第21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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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02年8月,海南昌江女孩陈丽看到电视上一则关于注射隆胸的广告。该广告称“只要半小时,不开刀、不手术,打一针就能拥有美丽的乳房,且术后无后遗症,想什么时候取出来都可以……”看到这则诱人广告后,2002年8月14日,陈丽瞒着男友和家人,带着打工两年攒下的8000多元来到海口和平北路一家整形美容中心做了注射隆胸。当时,医生给她注射的是“英捷尔法勒(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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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责任分析
医疗器械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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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051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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