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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个快字了得——贸仲适用《金融规则》仲裁第一案评述
1
作者
姚俊逸
《仲裁与法律》
2004年第3期121-130,共10页
在仲裁与行业相结合,走行业仲裁的进程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于2003年4月4日颁布实施的金融仲裁规则,无疑是中国行业仲裁发展的一项重要突破。
关键词
《金融规则》
仲裁制度
仲裁规则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
仲裁员
原文传递
关于域名与通用词汇混淆性近似的认定
2
作者
崔新民
《仲裁与法律》
2005年第6期117-123,共7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规定的域名投诉得到支持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为:“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即要求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规定的域名投诉得到支持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为:“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即要求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混淆性相似,易造成公众的误认。对于独创性的臆造标志而言,判断是否混淆性近似比较容易,也比较明确。但是,对于以通用词汇为主要识别部分的域名是否会与第三人(在特定案件程序中应为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最主要的是商标和企业名称)产生混淆的问题,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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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近似
词汇
通用
企业名称
民事权益
投诉人
需要满足
第三人
案件
原文传递
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从ICC《争端解决小组规则》看争端解决小组的运作
3
作者
顾华宁
《仲裁与法律》
2006年第6期74-76,共3页
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 BOARD)这种防微杜渐的争议解决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游离在争议解决的主流之外,商界和法律界专业人士谈论更多的是诸如诉讼、仲裁这些争端解决结果(包括裁决、裁定、判决等)能够得到国家司法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
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 BOARD)这种防微杜渐的争议解决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游离在争议解决的主流之外,商界和法律界专业人士谈论更多的是诸如诉讼、仲裁这些争端解决结果(包括裁决、裁定、判决等)能够得到国家司法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而忽视了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诚然,争端解决小组的建议或是决定的执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但对于像工程这样规模大、进展快的项目,要在掩体工程和其他已完工部分已经无法或难以进行鉴定、评估的情况下,借由仲裁或诉讼来辨别是非曲直、有效解决争议,难度是相当大的。正是由于认识到这种实然的困难,争端解决小组的重要性逐渐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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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争端解决
未然
ICC
争议解决方式
运作
专业人士
司法保障
法律界
原文传递
题名
怎一个快字了得——贸仲适用《金融规则》仲裁第一案评述
1
作者
姚俊逸
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
出处
《仲裁与法律》
2004年第3期121-130,共10页
文摘
在仲裁与行业相结合,走行业仲裁的进程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于2003年4月4日颁布实施的金融仲裁规则,无疑是中国行业仲裁发展的一项重要突破。
关键词
《金融规则》
仲裁制度
仲裁规则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
仲裁员
分类号
D925.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关于域名与通用词汇混淆性近似的认定
2
作者
崔新民
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
出处
《仲裁与法律》
2005年第6期117-123,共7页
文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规定的域名投诉得到支持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为:“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即要求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混淆性相似,易造成公众的误认。对于独创性的臆造标志而言,判断是否混淆性近似比较容易,也比较明确。但是,对于以通用词汇为主要识别部分的域名是否会与第三人(在特定案件程序中应为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最主要的是商标和企业名称)产生混淆的问题,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关键词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近似
词汇
通用
企业名称
民事权益
投诉人
需要满足
第三人
案件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O211 [理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原文传递
题名
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从ICC《争端解决小组规则》看争端解决小组的运作
3
作者
顾华宁
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
出处
《仲裁与法律》
2006年第6期74-76,共3页
文摘
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 BOARD)这种防微杜渐的争议解决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游离在争议解决的主流之外,商界和法律界专业人士谈论更多的是诸如诉讼、仲裁这些争端解决结果(包括裁决、裁定、判决等)能够得到国家司法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而忽视了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诚然,争端解决小组的建议或是决定的执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但对于像工程这样规模大、进展快的项目,要在掩体工程和其他已完工部分已经无法或难以进行鉴定、评估的情况下,借由仲裁或诉讼来辨别是非曲直、有效解决争议,难度是相当大的。正是由于认识到这种实然的困难,争端解决小组的重要性逐渐得到认可。
关键词
争端解决
未然
ICC
争议解决方式
运作
专业人士
司法保障
法律界
分类号
F743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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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怎一个快字了得——贸仲适用《金融规则》仲裁第一案评述
姚俊逸
《仲裁与法律》
2004
0
原文传递
2
关于域名与通用词汇混淆性近似的认定
崔新民
《仲裁与法律》
2005
0
原文传递
3
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从ICC《争端解决小组规则》看争端解决小组的运作
顾华宁
《仲裁与法律》
2006
0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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