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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新中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分期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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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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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邹德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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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城市规划》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20-2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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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478439,51378476,5097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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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历史分期是新中国城市规划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必要手段。由于城市规划发展的独特性,其历史分期工作存在认识和实践上的诸多困难。在相关研究综述的基础上,围绕历史分期指导思想、历史分期依据(标准)、分期标志的选择、历史分期(阶段)的划分数量、"过渡"阶段的归属等若干问题,深入讨论了新中国城市规划发展历史分期的基本思路、原则和方法。进而结合城市规划发展事件的详实史料,提出"二、六、十一"的历史分期方案,即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上分别划分为2个历史时期、6个发展阶段及11个再细分的亚阶段。在具体表述上,主张以中观层次的6个发展阶段作为历史分期的主体形式,即新中国城市规划的初创期(1949-1957年)、城市规划发展的动荡期(1958-1965年)、城市规划发展的停滞期(1966-1977年)、城市规划发展的恢复期(1978-1989年)、城市规划发展的建构期(1990-2007年)、城市规划发展的转型期(2008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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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近现代史
现代城市规划
城市
规划史
城市史
历史分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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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odem Chinese history
modern urban planning
the history of urban planning
urban history
schemes for the division of historical st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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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U984
[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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