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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银行卡追透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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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6-58,共3页
我国银行卡立法相对滞后,致使实务中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将影响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影响银行卡追透的七个法律问题,并提出了五个对策建议,以期对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 信用卡业务追透 法律问题 债权保护 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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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银行卡追透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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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32-134,共3页
我国银行卡立法相对滞后,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影响银行卡追透,致使实务中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影响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当专项立法,从法律上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强化发卡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发生,规范追透程序,从时效上确保债权不... 我国银行卡立法相对滞后,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影响银行卡追透,致使实务中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影响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当专项立法,从法律上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强化发卡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发生,规范追透程序,从时效上确保债权不受损害,做好跟踪检查,从管理上使"冒用"者无机可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卡 非法追透 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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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民事法律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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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中国房地产金融》 2010年第5期33-36,共4页
依照《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然而现实生活动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常以自己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那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法律地位是什么?换言之,其以何... 依照《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然而现实生活动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常以自己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那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法律地位是什么?换言之,其以何种身份参加民事活动。本文以两个案例为切入点,结合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相关理论的评析,对分支机构民事法律地位进行了研究,认为分支机构仅是上级行、总行开展业务的代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分支机构 法律地位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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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视角试析应收账款质押的配套制度缺失及其对策 被引量:1
4
作者 陈福录 《金融会计》 2012年第4期36-43,共8页
在银行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物权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提供合法担保物的困境,也为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扫清了法律障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在银行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物权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提供合法担保物的困境,也为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扫清了法律障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然而,我国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因而存在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配套制度缺失。这是该质押未能如期望那样在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被广泛运用的原因所在。本文以银行为视角,对应收账款质押的"配套制度缺失"问题,进行深入、系统性地梳理与分析,并就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法律对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收账款质押 配套制度 缺失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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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整致银行债权悬空,怎么办?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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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庆国 陈福录 《中国农村金融》 2019年第11期83-85,共3页
银行要熟练掌握“破产重整”“保证期间”“诉讼时效”等法律概念与规定,并能够综合运用这些规定,有效维护自身债权及保证权利.
关键词 银行债权 破产重整 公司 法律概念 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 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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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理保险监管新政主要内容及其对策
6
作者 陈福录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I0016-I0018,共3页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该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一些...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该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一些条款对保险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影响,需要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保险监管 内容 新政 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 2010年 中国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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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办法》对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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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侠 陈福录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16-117,共2页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对现实生活中包括土地方面出现的一些新的物权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而国土资源部门原有的土地登记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关键词 土地登记 银行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商业 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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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新规与商业银行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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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中国农村金融》 2016年第3期70-72,共3页
商业银行在适用民事诉讼管辖新规时应注意做好合同管理,强化提示工作,并选择合适规定,维护自身权益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管辖作出新规定,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 商业银行在适用民事诉讼管辖新规时应注意做好合同管理,强化提示工作,并选择合适规定,维护自身权益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管辖作出新规定,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管辖也有新的规定。这些新规定当中的一些条款对商业银行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需要予以关注。民事诉讼管辖新规主要内容(一)完善主体管辖规则,方便司法实践操作。所谓主体管辖规则,就是围绕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来确定管辖法院。《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管辖 经常居住地 民事诉讼法 管辖法院 管辖协议 履行地点 《解释》 合同管理 格式合同 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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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抵押预告登记的按揭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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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中国农村金融》 2019年第5期58-60,共3页
抵押预告登记后、失效前,银行对按揭房屋既享有排除借款人或者他人处分的权利,也享有将来设定抵押权的请求权,但并不享有抵押权。所以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前,银行不能对按揭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因预告抵押登记丧失房... 抵押预告登记后、失效前,银行对按揭房屋既享有排除借款人或者他人处分的权利,也享有将来设定抵押权的请求权,但并不享有抵押权。所以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前,银行不能对按揭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因预告抵押登记丧失房屋优先受偿权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以下简称南宁工行)诉称被告霍某未按约偿还贷款及利息,故请求判令:一是解除《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二是霍某偿还借款本金57.6万元及利息、诉前登报催收公告费156元、律师代理费23698.43元、公告费700元;三是以拍卖、变卖霍某所购房屋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贷款本息;四是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和公司)对霍某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工商银行 预告登记 抵押权 房屋 按揭 优先受偿权 贷款本息 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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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仅同意保证人提供担保,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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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福录 《中国农村金融》 2020年第7期59-60,共2页
一些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会要求保证人配偶在落款处签字确认:“已知晓保证合同约定,并对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持任何异议.”对于债权银行能否以此为依据要求保证人配偶承担保证责任,司法实... 一些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会要求保证人配偶在落款处签字确认:“已知晓保证合同约定,并对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持任何异议.”对于债权银行能否以此为依据要求保证人配偶承担保证责任,司法实务中有截然相反的判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 贷款合同 债权银行 司法实务 合同约定 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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