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大数据转变国际贸易思维
1
作者
邵梦实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1期78-79,共2页
文摘
如何更好地适应这个数据化时代的国际贸易环境,并通过创新充分发挥本身已有的数据优势,是银行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
国际贸易环境
思维
数据化
银行
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题名 探索银行电子交单
被引量:1
2
作者
王文俊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23期74-75,共2页
文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国际贸易也在寻求更加高效的发展方向。其中之一,就是信用证交单方式的逐步电子化。进/出口商以及相关方在电子交单的网络平台中传递电子单据,也催生出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其中。银行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参与者,在传统交单方式的变革中,起着普及电子交单的关键作用。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交单
银行
国际贸易
信息技术
电子单据
网络平台
电子化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谨慎处理不成立的电提不符点
3
作者
石益莹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7期66-67,共2页
文摘
开证行对其之前接受电提不符点的单据仍应独立审单,并充分考虑信用证修改的生效情况及影响,以判断是否构成相符交单。
关键词
不符点
信用证修改
开证行
审单
单据
交单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应对可转让信用证条款变更
被引量:1
4
作者
寇萌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11期64-65,共2页
文摘
对于第一受益人变更原证条款的请求,转让行应慎重处理,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再来决定是否变更原证条款。潜在风险随着国际贸易中各种间接贸易的发展,可转让信用证应运而生,为以中间商为中介的贸易方式提供了信用基础。由于具有一般信用证难以完成的间接贸易支付功能,可转让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然而,随着新的客户需求和业务运作方式的不断涌现,转让行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
关键词
可转让信用证
第一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
开证申请人
业务运作
开证行
间接贸易
交单
海运提单
产地证明书
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题名 信用证允许部分装运的风险
5
作者
张闻一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23期64-65,共2页
文摘
信用证对于允许部分装运的条款所做的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风险。买卖双方应熟悉相关国际惯例,而买卖双方的银行则应在充分理解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向客户提示风险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很多信用证允许部分装运。需要说明的是,在UCP500中,Partial shipment译作分批装运,而在UCP600中,译者为了与instalment shipment分期装运加以区分,将其翻译为部分装运。然而,简单的允许部分装运条款,可能会因买卖双方对其理解的偏差,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关键词
国际贸易实务
开证行
交单
附加条款
符点
风险点
一批货物
索汇
商品购买
案例分析
分类号
F740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电子提单项下的物权流转
被引量:1
6
作者
欧佶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23期66-67,共2页
文摘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电子提单已成为纸质提单的进化形式,并为各方当事人带来了诸如加速物权流转、加速资金回笼等纸质提单所不能提供的便利。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电子信息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技术被越来越多地用于贸易与金融领域。基于国际贸易中加速单据流转、提高贸易效率的需求,电子提单应运而生。然而在实务中,电子提单的应用也带来了一些困惑。首先,电子提单在功能上能否等同于纸质提单,特别是能否将其作为物权凭证来主张对其项下货物的权利?此外。
关键词
电子提单
互联网经济
提单转让
资金回笼
电子信息
被背书人
货物装船
海上货物运输
结算方式
信息系统风险
分类号
F752.6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辨识假远期信用证与可贴现信用证
7
作者
郑雪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19期70-71,共2页
文摘
假远期信用证和可贴现信用证在实务中容易混淆。鉴此,银行审单人员应当仔细审核信用证相关条款,及时与受益入沟通,询问其即期回款的意向,正确处理业务。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不同于"真正"的远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根据信用证的条款,付款银行即期付款,贴现费由开证申请人承担;待远期汇票到期时,申请人向开证行支付本金和利息。假远期信用证对于受益人而言相当于即期信用证,而对于申请人而言则是远期信用证。其目的在于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融资便利。
关键词
远期汇票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付款银行
审单
处理业务
远期付款
融资便利
贴现利率
交单
分类号
F832.6
[经济管理—金融学]
题名 交单行与受益人表意不一致的困惑
8
作者
樊星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17期62-63,共2页
文摘
在实务中,可能出现交单行与受益人表意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陷入两难境地,开证行应正确界定"交单人",合理回应双方指示。两个"交单人"2014年12月9日,开证行开出自由议付信用证,并于2015年1月20日收到交单行交单。经审核,检验证书存在不符点,申请人拒绝放弃不符点。申请人与受益人在证外协商,达成一致:由受益人补寄单据,待收到正点单据后完成付款。由于补寄单据未能在到单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送达,开证行于1月27日发出拒付通知。
关键词
交单
开证行
符点
议付信用证
检验证书
待收
两难境地
立即付款
司会
party
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题名 限定信用证“最早交单期”
9
作者
潘德婧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17期64-65,共2页
文摘
对开证行和申请人而言,若不希望受益人过早交单,须灵活运用并准确表达交单期限条款,以对早交单进行有效限制。在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受益人通常需要尽早交单,以防因过交单期或者效期造成不符;申请人通常也希望尽早获得受益人的单据,以便及时提货。然而在有些情况下,"交单要趁早"的观念并非完全正确,甚至还会招致拒付的风险。
关键词
交单
开证行
结算方式
期限条款
符点
审单
索汇
货物品质
谨慎处理
迟付
分类号
F832.2
[经济管理—金融学]
题名 对提单及保单出具份数的探讨
10
作者
郑雪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7年第13期70-71,共2页
文摘
当提单及保单实际出具的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时,开证行应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并建议申请人明确、细化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中的条款。对于受益人,建议提交全套单据,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关键词
份数
保单
提单
信用证修改
申请人
开证行
受益人
单据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净重一定小于毛重吗
11
作者
穆林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5期78-79,共2页
文摘
在跟单信用证中,常常会要求在发票、箱单、提单等商业单据中显示净重和毛重。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商品按照重量计价时,净重和毛重可能会直接影响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支取的金额;二是在进出口清关时,净重和毛重关系到能否顺利完成报关和纳税数额。所以,在信用证单据的审核中,这两项信息是否“单单相符,单证一致”至关重要。
关键词
净重
跟单信用证
商业单据
信用证项下
受益人
进出口
发票
商品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不符点表述不清对信用证交易的影响
12
作者
高娜
郭佩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1期76-77,共2页
文摘
根据信用证国际惯例,如受益人相符交单,并按照信用证要求将单据提交到开证行、保兑行(如有)或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则银行应该履行付款职责。在日常业务中,我们往往将相符交单归结为“单证相符,单单一致”。这里的“一致”是指单据表面的一致性,即单据和信用证之间以及所有单据之间,在单据类型、单据数量、内容描述等方面完全相符或者无互相矛盾的现象;反之,则为不符。而不符点一旦产生,受益人往往面临无法按时收到货款,货物到港后产生高额滞港费等问题;同时,由于受益人处于弱势地位,买方可能因此提出降低价格等要求,从而产生损失。这是受益人在信用证交易中,最为头疼和棘手的问题。
关键词
信用证交易
不符点
指定银行
受益人
国际惯例
单证相符
单单一致
弱势地位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织好“善意议付”安全网
13
作者
刘淑文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5年第7期62-63,共2页
文摘
在办理议付业务的过程中,银行应加强对贸易背景和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同时应就不符点及时联系受益人改单,以免丧失善意议付行的身份。"欺诈例外"是在肯定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存在基础交易欺诈的情形,开证申请人或银行有权请求法院裁定对信用证进行止付。而作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补充的"例外之例外",则意味着即使信用证存在欺诈。
关键词
议付
开证申请人
符点
贸易背景
例外原则
相符交单
海运提单
开证行
装船通知
司法机关
分类号
D922.28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明确特殊尾款信用证交单期限
14
作者
刘淑文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5期80-81,共2页
文摘
案例背景2014年7月4日,开证行开出一笔即期付款信用证,进口商品为一套机器设备,信用证金额为EUR431298.00,为合同总金额的70%(其余30%的合同金额通过电汇方式进行预付),指定银行为通知行A银行。
关键词
即期付款信用证
交单期限
合同金额
机器设备
进口商品
电汇方式
开证行
银行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保险单据背书风险防范
15
作者
刘天崇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际贸易单证处理中心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7期68-69,共2页
文摘
当信用证规定保险单据空白背拈而未规定被保险人时,建议由出口商以自身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并对保险单据空白背书,以达到单证相符并保障贸易双方的利益。
关键词
保险单据
风险防范
被保险人
空白背书
单证相符
信用证
出口商
投保
分类号
F740.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