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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重整的衡平法根源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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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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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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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56-69,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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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YJC8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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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破产法立基于成文法传统,而重整法诞生于衡平法实践,并通过成文化成为现代破产法的核心组成部分,引领着世界范围内破产法进化的潮流。较之于成文法,衡平法更强调和鼓励法官在成文规范之外,基于自身的良知和对公平正义的把握做出裁判,体现出较强的灵活性和生命力。重整法的产生以及成文化过程,核心驱动力都是衡平司法的理念。因此,重整司法权行使天然具有衡平法的基因,缺乏衡平法理念的重整司法注定左支右绌。重整司法权构造,既需要成文法尽可能周延完备,更需要在重整司法权行使过程中弘扬衡平法的理念,更为灵活地应对重整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制衡角度,需要在重整程序中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约束和上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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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破产法
重整制度
普通法
衡平法
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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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ankruptcy law
reorganization
common law
equity
statut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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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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