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法的继承性
被引量:
2
1
作者
张贵成
《中国社会科学》
1983年第4期137-161,共25页
本文认为,法的继承性是指依次更迭的法的发展的连续性,即新法在否定旧法的阶级本质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旧法中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使之成为新法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本文着重对资产阶级法中所包含的合理的、科学...
本文认为,法的继承性是指依次更迭的法的发展的连续性,即新法在否定旧法的阶级本质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旧法中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使之成为新法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本文着重对资产阶级法中所包含的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进行了比较具体的分析,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法具有继承性的证明。本文认为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继承性是辩证的统一,只有坚持用这样的观点去观察法的历史,才能对法的发展变化的复杂过程作出科学解释,从而给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出历史的和理论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资产阶级民主
继承性
旧法
剥削阶级
阶级性
阶级本质
法律规范
合理因素
资本主义国家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法的继承性
被引量:
2
1
作者
张贵成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3年第4期137-161,共25页
文摘
本文认为,法的继承性是指依次更迭的法的发展的连续性,即新法在否定旧法的阶级本质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旧法中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使之成为新法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本文着重对资产阶级法中所包含的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进行了比较具体的分析,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法具有继承性的证明。本文认为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继承性是辩证的统一,只有坚持用这样的观点去观察法的历史,才能对法的发展变化的复杂过程作出科学解释,从而给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出历史的和理论的依据。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资产阶级民主
继承性
旧法
剥削阶级
阶级性
阶级本质
法律规范
合理因素
资本主义国家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法的继承性
张贵成
《中国社会科学》
1983
2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