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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研究新的里程碑--法史学家评钱大群教授《唐律疏义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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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一凡 李贵连 +16 位作者 陈鹏生 丁凌华 王立民 马小红 徐忠明 孙光妍 田涛 段秋关 赵晓耕 杨光 戴建国 张中秋 林明 周东平 侯欣一 张生 方潇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0年第1期305-332,共28页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群先生毕生精研唐律,成果卓著,退休后仍笔耕不辍,推出了巨制《唐律疏义新注》。该书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甫经问世,学界即好评不断。本期特蒐集法史学界诸多名家对该书的评论,以利读者对《唐律疏义》的理解。
关键词 唐律疏义 唐律疏议 注释 大群 里程碑 译文 读者 中国法律史学 南京大学 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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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史学科新进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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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中秋 陈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08年第3期150-160,共11页
关键词 法律史 江西财经大学 外国法制史 学科 国际化程度 商务印书馆 政法大学 中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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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原典与原典的法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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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治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0年第1期42-52,共11页
中国传统文化系统普遍承认儒家的"六经"为其原典,研究法律文化应遵循其原典精神实质。武帝独尊儒术,将"五经"入学官,从此经学成为儒家的专学,五经的原典精神也就成为儒家的理论,经学思想同时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汉... 中国传统文化系统普遍承认儒家的"六经"为其原典,研究法律文化应遵循其原典精神实质。武帝独尊儒术,将"五经"入学官,从此经学成为儒家的专学,五经的原典精神也就成为儒家的理论,经学思想同时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汉儒又用经义决断疑狱,经学与法律融为一体,成为中华法系的原典。这种原典文化与刑律的完满结合由《唐律疏议》的编纂而完成。中国古代法典之所以具有如此高的水准,与参与立法者都是当时最具实力的"通识之士"、由硕儒编修有着直接关系。中国自古以来极为重视法典的修纂,其宗旨并不在于个别法条的轻重缓急,更在乎整体法典所内涵的原典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典 法典 法律文化 经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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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政法制建设及其启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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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晋藩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5-152,共8页
廉政法制建设是中华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涉及惩贪立法、考课、监察以及俸禄制度等诸多方面。廉政建设首重制度保障,其次还要重视物质和精神上的保障。这既是中国历朝统治者的普遍共识,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吏治清明盛世的重要... 廉政法制建设是中华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涉及惩贪立法、考课、监察以及俸禄制度等诸多方面。廉政建设首重制度保障,其次还要重视物质和精神上的保障。这既是中国历朝统治者的普遍共识,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吏治清明盛世的重要原因。中国古代廉政法制建设给我们的启示是,君主专制制度既是腐败最主要的制度根源,也是廉政建设最大的制度障碍。在君主专制的时代,惩治腐败立法的完善并不能持续有效地遏制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吏治的清明只是一种短暂、偶然的现象,而吏治的腐败则是长期、必然的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廉政法制建设 吏治 考课 监察 俸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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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死刑复核制度探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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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治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60-173,共14页
死刑复核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核准的特殊诉讼程序。唐代十分重视对死刑的复核,除皇帝本人拥有对死刑的最高复核权外,中央多个机构还拥有对死刑复核权,如刑部从司法体系内部对死刑进行复核,门下省和中书省则以... 死刑复核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核准的特殊诉讼程序。唐代十分重视对死刑的复核,除皇帝本人拥有对死刑的最高复核权外,中央多个机构还拥有对死刑复核权,如刑部从司法体系内部对死刑进行复核,门下省和中书省则以立法机关的身份对死刑进行复核,尚书都省作为尚书省的行政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复核权对死刑进行行政监督,而御史台从监察角度对死刑进行复核,最后由皇帝亲自复核。唐代多方位的死刑复核制度反映了皇权的强化和中央集权体制在司法领域的完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刑 死刑复核 皇帝 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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