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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六十四周年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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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 李若愚 《人权》 2013年第1期58-59,共2页
20l2年12月10日下午,“《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六十四周年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欧盟驻华代表团、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中心、瑞典... 20l2年12月10日下午,“《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六十四周年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欧盟驻华代表团、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中心、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公室、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利集团、京都律师事务所、中闻律师事务所、《人权》杂志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出席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政法大学 纪念活动 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学 吉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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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研究--基于四所高校的实证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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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江皓 《江南论坛》 2023年第6期74-78,共5页
《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目前,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存在普及程度不够、部分学生对接受家风教育的意识有待提高、开展家风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有鉴于此,应当引导大学生培养家风建设的意识、增强大学生对家风教育的理论认知,创新高校家风教育模式、实现家风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在《民法典》的引领下实现德法兼修的家风教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风教育 “民法典时代” 高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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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生活化与务实教法——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教学看高校人权教育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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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爽 《北京教育(高教)》 2012年第3期5-7,共3页
我国高校开设人权教育课程之必要及现状1789年,法国著名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开篇即指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不尊重和保障人权,必然导致社会的无序和野蛮化;对于每一位... 我国高校开设人权教育课程之必要及现状1789年,法国著名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开篇即指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不尊重和保障人权,必然导致社会的无序和野蛮化;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而言,缺乏人权信念与技能,则会使其在权利受侵时不懂得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权 人权教育 人权信仰 务实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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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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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文战 《人权》 2013年第5期48-51,共4页
中国大陆地区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与外国人权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在人权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中外人权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最先设立人权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 中国大陆地区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与外国人权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在人权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中外人权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最先设立人权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之一,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人权教育领域以及在这一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对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背景、目标、模式和效果等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可以为中外人权教育领域其他现存的和潜在的合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政法大学 人权机构 对外交流 教育领域 合作方 中国大陆地区 国际组织 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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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框架下的劳动权保障研究——以历部宪法中的劳动权条款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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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爽 王深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51-56,共6页
劳动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有承认并采取适当步骤和必要措施以全面实现劳动权的义务。1949年前,历部宪法都对劳动权作出了规定。1949年后,我国对劳动权的保护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民劳... 劳动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有承认并采取适当步骤和必要措施以全面实现劳动权的义务。1949年前,历部宪法都对劳动权作出了规定。1949年后,我国对劳动权的保护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民劳动更多是对国家的一种"义务"和"责任",择业自由并没有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障;第二个阶段,随着1982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历次修正,我国对劳动权的宪法保障已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平等就业、自由择业、组织工会权以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依然未能在宪法层面得到明确。在未来的修宪中,建议取消劳动作为宪法义务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对劳动权的保障范围,并从立法、行政、司法各个环节完善我国劳动权利保障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 劳动权 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 权义复合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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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则与方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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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华 夏江皓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3-22,共10页
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中,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建构原则上,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坚持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 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中,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建构原则上,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坚持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的有机统一,坚持挖掘历史、把握当代、面向未来的科学思路。在建构方法上,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吸收我国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借鉴国外有益法治经验,要将法理学与部门法相结合,将法学与其他学科相融合。此外,还要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为关键抓手,以自主性、原创性和创新性作为重要着力点,以法治实践作为知识体系建构和发展的主要来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学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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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家庭儿童权益保障研究——以河南省S县调研情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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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之涵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51-56,共6页
我国是艾滋病多发国家,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数量大,受艾滋病影响家庭的儿童是直接受到影响的群体,且这一群体的权益保护处于隐蔽地带,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成为亟待得到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以河南S县为例,对该地区受艾滋病影响家庭儿童... 我国是艾滋病多发国家,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数量大,受艾滋病影响家庭的儿童是直接受到影响的群体,且这一群体的权益保护处于隐蔽地带,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成为亟待得到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以河南S县为例,对该地区受艾滋病影响家庭儿童展开调研,考察他们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实际状况以及当地政府为保障其权益而制定的政策及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这一群体的"边缘化"处境、保障其各项权益的建议,以期受艾滋病影响家庭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获得平等的成长机会,一个也不掉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艾滋病 儿童权益 《儿童权利公约》 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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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和通知紧急状态的原则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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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达苑 《研究生法学》 2023年第3期55-69,共15页
宣告和通知紧急状态的原则机制建设不足和具体实践乏暴露了诸多问题。紧急状态的宣告和通知原则缺位,无法提供一般国际法下国家调整人权标准的根据。宣告通知的紧急状态与实际合法的紧急状态错位,带来人权克减常态化和制度化的风险。紧... 宣告和通知紧急状态的原则机制建设不足和具体实践乏暴露了诸多问题。紧急状态的宣告和通知原则缺位,无法提供一般国际法下国家调整人权标准的根据。宣告通知的紧急状态与实际合法的紧急状态错位,带来人权克减常态化和制度化的风险。紧急状态的宣告和通知机制不足,不利于权力调配和监督实践。《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和第3款是确立紧急状态的宣告原则和通知原则的基石。有权宣告紧急状态的主体为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蕴含对国家紧急权的司法控制要求。国家通知的内容要求基本包括时间要素和内容要素。国家违反通知要求是违背公约义务甚至是一般国际法的不法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状态 宣告 通知 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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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思路与逻辑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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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宁宁 吴则毅 《少年儿童研究》 2024年第2期5-13,共9页
为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新问题,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既有规定,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成熟经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应运而生。在立法理念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与儿童保护的国际条约相衔接,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 为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新问题,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既有规定,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成熟经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应运而生。在立法理念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与儿童保护的国际条约相衔接,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指引下,突出社会共治,强调发展与保护并重,注重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衔接协调。在逻辑结构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通过打造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平台责任共同体,汇聚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合力,在明确头部平台特殊责任、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保护、提倡全民共治理念等方面都有所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未成年人 网络保护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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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视野下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管理的制度设置与优化建议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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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红勃 张玉芳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7-115,共9页
在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而网络信息内容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就属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范畴。针对当前网络信息内容管理领域存在的信息内容混杂、主体责任落... 在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而网络信息内容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就属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范畴。针对当前网络信息内容管理领域存在的信息内容混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台治理效能低等问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从信息内容分类、主体责任分配、算法技术规制等方面,回应了现实需求,作出了制度应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中,要平衡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网络表达自由之间的关系,构建配套的信息保护分级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网络信息 信息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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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则力促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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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峰 林建军 +6 位作者 郝惠珍 肖菲 龚博 刘亚娟 李婉欣 朱珊珊 孟凡琳 《人民法治》 2024年第7期52-59,共8页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法院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是履职重要方面。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法院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是履职重要方面。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表述被广为转发,获赞无数。“依法遏制高额彩礼”再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持续展示国家整治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推进婚俗改革的态度和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性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彩礼 司法解释 传统习俗 明规则 履职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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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与中国实践:变化及挑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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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萌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7-65,共9页
作为最新的国际人权监督机制,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具有全面性、合作性、补充性和增值性等特点,发挥着整合和增强整个联合国人权保障体系的作用。自2006年建立以来,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不断进行微调,日臻完善,与此同时,其对中国人权国际实践的... 作为最新的国际人权监督机制,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具有全面性、合作性、补充性和增值性等特点,发挥着整合和增强整个联合国人权保障体系的作用。自2006年建立以来,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不断进行微调,日臻完善,与此同时,其对中国人权国际实践的挑战也日渐凸显。对此,中国不仅需要对新变化进行跟进研究,还应对以往的经验进行反思,从而进一步加强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遍定期审议机制 中国实践 变化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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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财产权的保障和实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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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萌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79-83,共5页
妇女财产权既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妇女获得尊严、独立和自由的物质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颁布了各项立法对妇女财产权予以确认,并在保障妇女平等地享有家庭共同财产权、夫妻财产权、土地财产权以及继承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 妇女财产权既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妇女获得尊严、独立和自由的物质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颁布了各项立法对妇女财产权予以确认,并在保障妇女平等地享有家庭共同财产权、夫妻财产权、土地财产权以及继承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实中,由于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风俗的束缚,妇女财产权的实现仍然受到各种制约。对此,应该进一步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途径进一步落实对于妇女财产权的尊重、保障和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妇女财产权 法律保障 实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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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的理论建构与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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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江皓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74-186,共13页
夫妻离婚分割的虚拟财产主要包括经营型、社交型和物品型虚拟财产。依托权利束理论,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应当突破物债二分的桎梏,财产权属性定位下的虚拟财产可以作为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客体。通过财产的劳动理论、人格理论和功利主... 夫妻离婚分割的虚拟财产主要包括经营型、社交型和物品型虚拟财产。依托权利束理论,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应当突破物债二分的桎梏,财产权属性定位下的虚拟财产可以作为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客体。通过财产的劳动理论、人格理论和功利主义理论的启示,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时应当以夫妻协力、关注财产蕴含的人格意义、网络共治和物尽其用作为理论依据。在其指引下,夫妻共同虚拟财产的范围划定、用户协议中禁止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和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等问题都可以得到恰当地解决。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虚拟财产的分割时,应当重点考虑虚拟财产与当事人精神情感价值或人格象征意义的关联程度、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对社会受众信赖利益的保护、虚拟财产的物尽其用和促进技术创新发展等因素,并运用比例原则的分析工具进行合理的利益衡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权 虚拟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协力 隐私保护 网络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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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整体主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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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靖梓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99-111,共13页
个体主义范式的自动化决策拒绝权以人的主体性为价值内核,依靠个人的理性和自主控制能力,以个人的自我保护为主展开。在此范式下形成的自动化决策二分法和个人自主检视模式难以使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充分实现,无法对数智化社会的自动化决... 个体主义范式的自动化决策拒绝权以人的主体性为价值内核,依靠个人的理性和自主控制能力,以个人的自我保护为主展开。在此范式下形成的自动化决策二分法和个人自主检视模式难以使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充分实现,无法对数智化社会的自动化决策风险进行有效回应。整体主义将事物整体作为基本分析单位,强调事物之间的系统性关联,与我国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构建的基本逻辑相契合,能够为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提供方法论基础。整体主义要求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在价值内核上坚持人的主体价值与共同善的统一,在适用条件上强调基于整体思维的组织结构标准,在实现方式上基于先在规制对义务体系进行重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化决策拒绝权 个体主义范式 整体主义 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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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中国人权的“四个之问”——2023年中国人权研究的理论述评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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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理万 《人权》 CSSCI 2024年第2期165-196,共32页
2023年中国人权研究致力于求解人权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解答人权的中国之问,旨在确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体性。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本体论阐释了其生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中国人权道路的认识论展... 2023年中国人权研究致力于求解人权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解答人权的中国之问,旨在确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体性。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本体论阐释了其生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中国人权道路的认识论展开了其生成的主体预设、理论构成和参照体系。破题人权的世界之问,旨在回答人权领域的“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面对全球人权治理的严峻挑战,相关研究从总体策略、历史经验、价值引导和制度化参与等层面提出了中国方案。回应人权的人民之问,就是通过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关研究集中阐释了首要基本人权和最大人权的关系、普惠性人权和特定群体权益的关系、人权的宪法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关系。求索人权的时代之问,就是适应人权的时代之变、契合人权的时代之需。相关研究聚焦于人权领域的新诉求,集中对数字人权、环境人权、气候与人权、工商业与人权展开论述。继往开来的中国人权研究应着力提升体系化和学理化水准,加快构建中国人权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之问 世界之问 人民之问 时代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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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母亲权益保障的宪法学审视——兼论我国宪法中母亲保护条款的解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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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泽 王理万 《人权研究》 2024年第3期53-77,共25页
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母亲受国家的保护。有学者主张“母亲”的宪法内涵包括未婚母亲,这可能为未婚母亲向国家寻求自身权益保障提供直接的宪法依据;但该条款并未明确“母亲”的外延界限,又缺乏明显的基本权利特征,因此有必要进... 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母亲受国家的保护。有学者主张“母亲”的宪法内涵包括未婚母亲,这可能为未婚母亲向国家寻求自身权益保障提供直接的宪法依据;但该条款并未明确“母亲”的外延界限,又缺乏明显的基本权利特征,因此有必要进行宪法解释。母亲保护条款具有基本权利面向,“母亲”在制宪原意中是受制于“婚姻、家庭”的法律身份,并非单纯建基于生育事实。而以生育行为作为切入点,也能从婚姻权推导出“婚姻、家庭、母亲”之间的社会关联必然性。母亲保护入宪滥觞于《魏玛宪法》,自1936年《苏联宪法》起逐渐累积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传统,在我国宪法史上则由产妇保护演变而来,其历史脉络能为上述解释方案提供佐证。母亲保护主体限制的合理性还能由维护母亲在家庭秩序中的个体自由,以及平衡家庭稳定与婚姻自由等立宪目的予以证成。尽管未婚母亲难以诉诸我国宪法中的母亲保护条款,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义务与人权保障条款等解释路径仍可能在宪法框架内安顿未婚母亲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母亲保护 未婚母亲 立宪目的 主体限制 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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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及其影响 被引量:5
18
作者 刘海年 《人权研究》 2020年第2期1-17,共17页
本文从自然法则亦即自然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进行了梳理。虽然人权概念是舶来品,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是丰富的,与之相应的权利保障制度亦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国坚信自己的社会主义人权保障... 本文从自然法则亦即自然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进行了梳理。虽然人权概念是舶来品,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理念是丰富的,与之相应的权利保障制度亦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国坚信自己的社会主义人权保障理念和人权保障道路,仍将不断与国际社会加强人权交流与合作,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则 中国传统文化 人权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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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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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建军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10,共6页
家庭生活权是个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是触及人的基本生存层面具有根本生命意义的基本权利。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义务,主要体现为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不同层次的国家义务。其中,禁止国家任意、... 家庭生活权是个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是触及人的基本生存层面具有根本生命意义的基本权利。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义务,主要体现为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不同层次的国家义务。其中,禁止国家任意、非法干涉家庭生活权的尊重义务是核心义务,国家应谨守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避免公权力施向家庭生活权时的无穷大。除了尊重义务,国家还应保护家庭生活权免受国家以外第三人的侵害,防止和终止第三方对家庭生活权侵害的发生。同时,国家应履行实现义务,最大限度地采取一切立法、行政、司法措施为实现家庭生活权创造条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共同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构成国家对家庭生活权实现的保障。国家只有最大限度地履行一切义务,家庭生活权方能充分有效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生活权 国家 保障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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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最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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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理万 《党内法规研究》 2024年第4期23-45,共23页
新中国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和建政学说的中国化实践。基于巴黎公社确立的社会主义建政原则、苏俄/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和边区参议会的探索发展... 新中国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和建政学说的中国化实践。基于巴黎公社确立的社会主义建政原则、苏俄/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和边区参议会的探索发展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华北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创制出新,“五四宪法”全面建构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体系。厘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性,需要释明四组关系:党的领导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人民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宪法的关系,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经由四组关系的对比和判断,方能确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何以最高”。基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史,可归纳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四点规范内涵:最高并非自足,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人民建政和执政的政治机关;最高立基民主,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人民的政治一致性”的代表机关;最高但是有限,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旦完成制宪后就成为宪法之下的有限机关;最高兼容分工,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产生并监督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权源机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党的领导 人民至上 根本法 议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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