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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大保护 绿色长江未来可期——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侯佳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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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延妮 侯佳儒 《审计观察》 2021年第3期30-33,共4页
《审计观察》:作为长期关注流域保护立法方面的专家,从您的观察来看,当下长江保护情况与之前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侯佳儒: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三次座谈会聚焦长江经济带发... 《审计观察》:作为长期关注流域保护立法方面的专家,从您的观察来看,当下长江保护情况与之前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侯佳儒: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三次座谈会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并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与大治理以及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江经济带 中国政法大学 流域生态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 绿色发展战略 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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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发展对我国水资源节约的影响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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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晓燕 王远 赵晓卉 《环境保护》 CSSCI 2019年第20期43-45,共3页
我国水资源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人均占有量少,利用率低,已影响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政策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绿色金融发展逐步提速,已成为金融业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首先对绿色金融与水资源节约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其次从... 我国水资源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人均占有量少,利用率低,已影响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政策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绿色金融发展逐步提速,已成为金融业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首先对绿色金融与水资源节约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其次从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研究了绿色金融发展对促进水资源节约的作用机理。最后,在肯定绿色金融发展对水资源节约作用效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绿色金融工作全面发展的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资源节约 节水产业 绿色金融 绿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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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污染立法若干争议性问题反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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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佳儒 柴云乐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113-118,共6页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一经公布便引发较大争议,中国土壤污染立法应坚持分类管理,污染治理兼顾预防为主,在贯彻污染担责原则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税收等工具构建多元损害填补机制;该立法应加强和现有立法的辨析与衔接,在同各环境保护...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一经公布便引发较大争议,中国土壤污染立法应坚持分类管理,污染治理兼顾预防为主,在贯彻污染担责原则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税收等工具构建多元损害填补机制;该立法应加强和现有立法的辨析与衔接,在同各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联合和互动中实现土壤污染的预防,土壤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应予以确立;鉴于土壤污染的长期累积和规制立法的滞后,该立法应溯及既往,但应规定特定情形下的责任减免制度;土壤污染纠纷高科技性的特点要求充分发挥土壤环境标准的认定和救济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壤污染 损害担责 责任分担制度 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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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制定的三大使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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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佳儒 《团结》 2017年第2期15-18,共4页
在法律人眼中,“民法典”是一个充满诗意的词汇,它以诗的意象冲击着法律人的理智与情感:一方面,它堪称法律职业理性的最高结晶,那些经典民法典文本莫不以体系严谨精致、学理博大精深而著称;另一方面,法典化过程本身自始至终都洋... 在法律人眼中,“民法典”是一个充满诗意的词汇,它以诗的意象冲击着法律人的理智与情感:一方面,它堪称法律职业理性的最高结晶,那些经典民法典文本莫不以体系严谨精致、学理博大精深而著称;另一方面,法典化过程本身自始至终都洋溢着法典化国家当时的想象与激情。在当下中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民法典 大使 法律人 职业理性 法典化 诗意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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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绿色金融与能源产业精确对接的实现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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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课题组 高晓燕 +2 位作者 焦云 任子平 王远 《华北金融》 2020年第2期28-37,共10页
十八大以来,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区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京津冀地区环境承载超限、污染严重,过剩产能集聚问题显现,亟待转变发展方式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本文首先对京... 十八大以来,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区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京津冀地区环境承载超限、污染严重,过剩产能集聚问题显现,亟待转变发展方式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本文首先对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与能源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指出京津冀绿色金融支持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着绿色金融的供给不足、能源企业的绿色融资渠道较窄、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长效协作机制等问题。然后,从财政合作机制、协调支持机制、法律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对京津冀绿色金融与能源产业精确对接的协作机制进行分析。最后,围绕提高京津冀绿色金融的供给水平,构建并完善能源企业的绿色征信和绿色评级体系,搭建更加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提出具体的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津冀一体化 绿色金融 能源产业 绿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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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救济:从侵权法到事故法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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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佳儒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7-138,共12页
当代中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有特殊的历史境遇和使命:一方面,通过中国民法典侵权法编的制定,要完成西方近代民法阶段的侵权行为法模式的功能和叙事;另一方面,要在跨越东西方文化的维度上,完成从近代侵权行为法模式向现代侵权责任法模式、... 当代中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有特殊的历史境遇和使命:一方面,通过中国民法典侵权法编的制定,要完成西方近代民法阶段的侵权行为法模式的功能和叙事;另一方面,要在跨越东西方文化的维度上,完成从近代侵权行为法模式向现代侵权责任法模式、从现代社会的侵权法模式向风险社会的事故法模式的双重转变。这是一种时空延续、时空叠加和时空骤变的场景,既面对丰富理论资源和立法资源,也面对巨大挑战。当下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清理地基,厘清各自功能界线;二是体系整合,整体发挥三种横式的最大效用;三要科学定位侵权法在整体环境损害救济立法体系中的功能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法 事故法 环境侵权 环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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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行政从属性的三重批判——兼论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提前规制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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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云乐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57-65,共9页
污染环境罪是否具备行政从属性存在很大争议,该命题关系到环境行政权与环境司法权的界域与衔接问题,我国《刑法》第338条"违反国家规定"之描述无法得出污染环境罪的行政从属性;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的衔接不良产... 污染环境罪是否具备行政从属性存在很大争议,该命题关系到环境行政权与环境司法权的界域与衔接问题,我国《刑法》第338条"违反国家规定"之描述无法得出污染环境罪的行政从属性;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的衔接不良产生对污染环境罪的行政从属性的质疑;污染环境罪由行政犯向刑事犯的转化趋势否定了污染环境罪的行政从属性。"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提前规制"乃是现行环境刑事立法的本来面貌,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其突破口为对污染环境罪行政从属性的否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反国家规定 污染环境罪 行政从属性 环境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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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中环境侵权债权之保护——以董事责任为视角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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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梁成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24-138,共15页
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虽然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性已经得到我国法的重视,企业环境责任在现行法中已有体现,但是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环境侵权债务未做周详规范,对环境债权人权利救济不足。破产法赋予“诚信但不幸... 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虽然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性已经得到我国法的重视,企业环境责任在现行法中已有体现,但是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环境侵权债务未做周详规范,对环境债权人权利救济不足。破产法赋予“诚信但不幸”的债务人新生的立法宗旨,与环境保护法所秉持的债权人优先全额受偿的理念与规则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张力,破产企业的环境债务难以得到全面清偿。应借鉴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规范要义,加强破产企业环境侵权债权保护,依据具体环境损害适用不同的责任承担机制,以董事与公司(企业)连带承担环境责任制度替代争议较大的环境侵权债权优先顺位制度,在市场监管机制的程序保障下,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侵权债权人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清算 环境侵权债权 信义义务 社会责任 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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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与解释限缩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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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家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53-165,共13页
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公共利益”表达的主要方式。由于“环境公共利益”难于界定,其内涵与外延都具有被泛化和扩大化解释的倾向和趋势,导致实践中司法裁判“向一般法律原则逃逸”的现象十分普遍,进而造成环境公益诉讼与其他制度之间界... 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公共利益”表达的主要方式。由于“环境公共利益”难于界定,其内涵与外延都具有被泛化和扩大化解释的倾向和趋势,导致实践中司法裁判“向一般法律原则逃逸”的现象十分普遍,进而造成环境公益诉讼与其他制度之间界限不清、司法审查标准不明等问题。如何抑制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扩大化解释和限缩“环境公共利益”在法律上的内涵和外延,这是“环境公共利益”法律表达的核心问题和任务。为此,可做三个方面的努力:在学理层面,通过具体规范条文明确有权界定“环境公共利益”的主体、界定该利益的程序及相应具体内容以消解该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模糊和不确定性;在立法层面,以法定化、类型化和制度适用优先顺序等措施限缩“环境公共利益”的外延;环境公益诉讼作为表达“环境公共利益”的特殊诉讼形式,则应通过表达机制、行政救济机制、司法救济机制等制度构建保障环境公益的规范化实现,更有利于发挥该制度的预期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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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移转与预防:从私法到公法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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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佳儒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22-27,共6页
如何赔偿、移转和预防损害是当代损害赔偿法律的核心内容,也应是构建生态损害赔偿法体系的三个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立法,应树立"损害赔偿体系"的大观念。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研究和设计,应置于"生态损害赔偿体系"... 如何赔偿、移转和预防损害是当代损害赔偿法律的核心内容,也应是构建生态损害赔偿法体系的三个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立法,应树立"损害赔偿体系"的大观念。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研究和设计,应置于"生态损害赔偿体系"的概念框架下,进行全盘观照、整体布局、全面推进。传统损害赔偿法主要体现为私法,但如今公法也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损害赔偿领域,损害赔偿从私法向公法移转是当代损害赔偿法的普遍趋势。基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特殊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移转应当是我国立法设计和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是一项迫切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侵权 预防原则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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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重塑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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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佳儒 尚毓嵩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3-21,共9页
信息技术革命作为后工业社会的主要内生变量,引起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剧烈变革。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生的大数据,如同工业革命时代的"蒸汽机"般,成为重要生产力,引起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大数据自身成为环境... 信息技术革命作为后工业社会的主要内生变量,引起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剧烈变革。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生的大数据,如同工业革命时代的"蒸汽机"般,成为重要生产力,引起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大数据自身成为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来源,反过来,大数据本身又是大数据自身成为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源、突破口。形塑于风险社会的现代环境管理体制在应对科学不确定性时,强调风险预防和风险沟通。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化管理的思维将对环境管理体制带来革命性的冲击和挑战。因此,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与重塑应以法制化的道路关注大数据的获取、公开、共享和保护,同时协调"条块"关系、转变环境行政服务职能、重塑环境行政权责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环境行政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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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法学范式的升级和嬗变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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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梁成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49-160,共12页
"人类命运共同体"源自政治外交语境,科学把握了当代格局和时代大势,应成为国际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针对全球治理的法理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相比"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更显解释优势。应在国际法语境下充... "人类命运共同体"源自政治外交语境,科学把握了当代格局和时代大势,应成为国际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针对全球治理的法理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相比"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更显解释优势。应在国际法语境下充分挖掘"命运共同体"概念的理论潜能,释放"命运共同体"概念对国际法问题的阐释空间,应将"命运共同体"打造为全球危机应对法的核心范畴,创新国际法理论,实现国际法研究范式的升级和嬗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共同关切事项 全球治理 全球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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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入镜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以公共场所的个人信息权益为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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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素素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49-161,共13页
随着科技的发展,公民更加频繁地用镜头记录其日常生活。在公共场所,拍摄者有可能也将他人摄入镜头之中,构成了"无意入镜者"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将"无意入镜者"在公共场所中的个人信息... 随着科技的发展,公民更加频繁地用镜头记录其日常生活。在公共场所,拍摄者有可能也将他人摄入镜头之中,构成了"无意入镜者"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将"无意入镜者"在公共场所中的个人信息权益与非公共场所的个人信息权益进行区分对待,无论个人信息是否属于私密,都可以得到保护。在"无意入镜者"个人信息权益与拍摄者权益平衡的问题上,应对我国《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告知同意规则进一步做出解释。公共场所本身的属性,意味着"无意入镜者"存在自行公开个人信息的可能。对于被认定为自行公开的个人信息,拍摄者无需再取得"无意入镜者"的同意。除此之外,在公共场所中,履行告知同意义务既应当像服务提供商或者公权力机构采集民事主体个人信息一样严苛,同时可以适用默示同意的推定行为的空间而无需取得"无意入镜者"的明示同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公共场所 告知同意规则 隐私权 合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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