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直播带货”中的法律问题
1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9期102-102,共1页
读者:随着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直播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日常购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如果网络主播在直播间销售假货,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买到了假货,又该怎么维权呢?刘志民律师:网络主播在直播间虚假宣传、... 读者:随着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直播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日常购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如果网络主播在直播间销售假货,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买到了假货,又该怎么维权呢?刘志民律师:网络主播在直播间虚假宣传、售卖假货的行为,可能会承担以下责任。《广告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 虚假广告 虚假宣传 联系方式 《广告法》 刘志民 广告主
原文传递
风筝线伤人,责任怎么厘清?
2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6期102-102,共1页
读者:春天,放风筝是人们喜爱的户外娱乐活动之一。但风筝线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如果不幸发生了这种事,责任应当怎样划分呢?刘志民律师:风筝线伤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法律关系。
关键词 民事法律关系 伤人事件 放风筝 刘志民 娱乐活动 侵权 律师 责任
原文传递
因楼上房屋漏水造成损失,怎么办?
3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10期102-102,共1页
读者:我家楼上邻居的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我家受到了损害。我该怎么办呢?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有规定吗?刘志民律师:关于读者提出的邻里之间的房屋漏水问题,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且涉及多个相关条款。
关键词 《民法典》 邻里之间 刘志民 漏水问题 律师 房屋 明确规定
原文传递
对出租车司机强行拼车的行为说“不”
4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7期102-102,共1页
读者:我在旅游的过程中,遇到了出租车司机强行拼车的情况。当时,我险些被司机反锁在车内。我想咨询一下,出租车司机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呢?刘志民律师:近年来,我国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但也随之出现了一些不... 读者:我在旅游的过程中,遇到了出租车司机强行拼车的情况。当时,我险些被司机反锁在车内。我想咨询一下,出租车司机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呢?刘志民律师:近年来,我国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但也随之出现了一些不法的行为,如出租车司机强行拼车等问题。面对这种行为,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拼车 出租车司机 旅游事业 刘志民 律师 合法权益
原文传递
哪些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5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3期101-101,共1页
读者:扣工资是一些公司的管理办法之一。我想咨询一下,哪些情况公司扣工资是违法的呢?刘志民律师:首先,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超额扣工资违法。
关键词 刘志民 工资 律师 违法 办法 公司
原文传递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监护人可以要求退款吗?
6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8期102-102,共1页
读者:我家的孩子着我在某款网络游戏里充钱。由于孩子未满18岁,我可以向网络游戏运营商要回这笔钱吗?刘志民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可以分析得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 读者:我家的孩子着我在某款网络游戏里充钱。由于孩子未满18岁,我可以向网络游戏运营商要回这笔钱吗?刘志民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可以分析得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游戏中充值,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可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代理人 《民法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力待定 网络游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刘志民 监护人
原文传递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会有法律风险吗?
7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4期102-102,共1页
读者:前些日子,有朋友试图向我借银行卡。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我并没有借给他。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真的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会有法律风险吗?刘志民律师: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 读者:前些日子,有朋友试图向我借银行卡。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我并没有借给他。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真的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会有法律风险吗?刘志民律师: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出现了将银行卡出借的行为。事实上,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金融管理规定的,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支付工具 金融管理 银行卡 电子支付 互联网 刘志民 安全角度 风险
原文传递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
8
作者 刘志民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5期102-102,共1页
读者: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有没有欠债不用还钱的情况呢?刘志民律师: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现今社会,有些“债”是不需要还的,比如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非法债务不用偿还。非法债务,简单地说就是指不受法... 读者: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有没有欠债不用还钱的情况呢?刘志民律师: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现今社会,有些“债”是不需要还的,比如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非法债务不用偿还。非法债务,简单地说就是指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一般产生于非法货物买卖或者违法犯罪活动。例如,毒品、淫移物品等非法交易而产生的债务,或因赌博、娟等非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均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且该债务无须偿还。第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用偿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货物买卖 非法债务 刘志民 非法交易 非法行为 律师
原文传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要件的教义学重释——从“主体间移转”到“利用能力新增” 被引量:1
9
作者 黄陈辰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06-115,共10页
受“以传统财物移转标准为参照的惯性思维”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要件的当前解释进路以“主体间移转”为核心,认为“提供”与“获取”指的是信息移转,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呈现出一种由此及彼的外部形态。这... 受“以传统财物移转标准为参照的惯性思维”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要件的当前解释进路以“主体间移转”为核心,认为“提供”与“获取”指的是信息移转,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呈现出一种由此及彼的外部形态。这一解释路径看似准确且合理,实则从产生之初即内嵌着无视法益解释论机能、过分强调信息在不同主体间的移转、忽略个人信息特性及其与传统财物间的区别等固有局限,因此需要进行调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之法益为信息自决权,对该法益之侵犯在信息流通环节主要表现为未经许可实施信息移转行为,而这一行为必须能够使接收方获得对相关信息的利用能力。以此“利用能力新增”标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要件进行重新解读,“提供”指的是供给方使他人获得对某些个人信息的利用能力,“获取”指的是接收方信息利用能力的增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信息自决权 信息利用能力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