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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追征权如何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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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铭忻 《行政与法制》 2002年第4期20-21,共2页
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现行的农业税征收,一般实行代金制,由农业税征收机关向纳税义务人直接征收现金。农业税追征权,是指在农业税纳税义务人有能力纳税而逾期拒不纳税的情况下,由农业税征收机关依据《税收征收... 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现行的农业税征收,一般实行代金制,由农业税征收机关向纳税义务人直接征收现金。农业税追征权,是指在农业税纳税义务人有能力纳税而逾期拒不纳税的情况下,由农业税征收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作出追征决定,并依据该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纳税义务人纳税而行使的一种行政强制征收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税追征权 纳税义务人 征收机关 直接征收 现金 农业特产税 决定 行使 《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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