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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
1
作者
王大坤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6-9,共4页
当前,公安机关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需要纳入内部执法监督的“不处理案件”范围包括:不立案,立案后不处理,立案后又销案等7种。对此,必须明确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监督部门,使监督工作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
当前,公安机关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需要纳入内部执法监督的“不处理案件”范围包括:不立案,立案后不处理,立案后又销案等7种。对此,必须明确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监督部门,使监督工作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不处理案件”实行审核签章备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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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机关
“不处理案件”
范围
内部执法监督措施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试论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
1
作者
王大坤
机构
云南省富宁县公安局刑事大队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6-9,共4页
文摘
当前,公安机关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需要纳入内部执法监督的“不处理案件”范围包括:不立案,立案后不处理,立案后又销案等7种。对此,必须明确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监督部门,使监督工作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不处理案件”实行审核签章备查制度。
关键词
公安机关
“不处理案件”
范围
内部执法监督措施
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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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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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加强对“不处理案件”的内部执法监督
王大坤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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