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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立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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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昕 《云南档案》 1999年第2期29-30,共2页
勘测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简称勘界档案)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勘测行政区域界线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是勘测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 勘测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简称勘界档案)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勘测行政区域界线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是勘测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依据。 根据文件主题的不同,勘界档案分为勘界文书档案和勘界成果档案。 勘界文书档案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勘界工作领导机构的成立、合并、更名、撤销、职责范围、印章的启用;人员的任免、奖惩、待遇;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的购置;经费划拨;勘界工作政策、技术操作规定;工作规划、协议、合同、年度统计表、进度表;工作制度、年终总结、会议材料、大事记;档案移交清单等与常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相同的材料。勘界文书档案还包括每条边界线勘测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事务性文件和来往电报(简称事务卷),以及该条边界线久而未决的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解处理档案(简称争议卷)。勘界文书档案立卷原则、方法、保管期限划分、案卷标题撰写、案卷排列,以及使用的各种表格、卷皮、提供利用的条件等同常规文书档案。但是,事务卷和争议卷应随每条边界线勘界成果档案立卷的同时,分别独立成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区域界线 文书档案 勘界档案 人民政府 案卷标题 边界线 协议书 测绘技术 争议点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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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儿童登记档案的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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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昕 《云南档案》 1996年第1期33-33,共1页
收养儿童登记档案是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象及其他各种载体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的文件。 收养儿童登记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按“收养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收... 收养儿童登记档案是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象及其他各种载体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的文件。 收养儿童登记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按“收养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收养人必须提供的一切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在办理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法律文件。 收养儿童登记档案的立卷原则是:一人一卷;突出法律关系确定文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登记档案 被收养人 收养关系 儿童 收养法 公证书 身份证明 计划生育办公室 立卷方法 案卷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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