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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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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宇 黄飞龙 《南方金融》 1995年第11期28-29,共2页
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内多家保险公司的建立和境外同行的介入,保险业务的竞争愈演愈烈.为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需要,保险代理人以各种形式应运而生.这无疑对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某些保险代理人利用... 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内多家保险公司的建立和境外同行的介入,保险业务的竞争愈演愈烈.为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需要,保险代理人以各种形式应运而生.这无疑对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某些保险代理人利用我国保险市场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缺陷,用隐瞒、欺骗及串通等多种不法手段,榨取了大量保险费为已有,直接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经济利益,并使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不少损失.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管理和引导保险代理人走上正确的发展方向.目前保险代理人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目前绝大多数的保险代理人并未取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代理保险许可证,他们以提供咨询、信息服务或代办手续为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代理人 保险公司 保险市场 保险业务 被保险人 保险费 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企业 货运保险 广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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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地方企业财产保险利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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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伟燕 《南方金融》 1995年第10期41-42,共2页
广东省人保公司代办地方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始于80年代初.1980年6月,广东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有关保险工作的规定,委托广东省财政厅与省人保公司签订了《关于代办地方企业财产保... 广东省人保公司代办地方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始于80年代初.1980年6月,广东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有关保险工作的规定,委托广东省财政厅与省人保公司签订了《关于代办地方企业财产保险协议书》,双方商定从1981年1月1日开始,由广东省人保公司为广东省财政厅代办地方的国内财产保险业务,省人保公司按规定比例提取一定代理手续费为费用包干外(原为12%,后增至13%),利润缴归省财政.自1989年起,农险业务列入代办业务.又1990年起,从当年利润中提存20%作赔款总准备金.十多年来,广东省人保公司开展代办业务起到了积极作用,至1993年,历年代办业务保费收入33.2亿元(不含广州、深圳两计划单列市,下同),赔款27.8亿元,上缴税款1.65亿元,上缴省财政利润4.2亿元,积累准备金4O00万元.代办业务除1993、1994年以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办业务 人保公司 财产保险业务 地方企业 广东省政府 总准备金 赔款准备金 保险公司 办保险 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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