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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价报废商品不应冲减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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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茂俊 《中国金融》 1982年第4期9-9,共1页
最近,安徽省商业厅、财政厅和省人民银行发出联合通知,决定将五金交电化工系统的一部分削价和报废商品,作为企业损失冲减银行贷款。商业部门借此机会大卸包袱,把一些冷背呆滞或质次价高的商品,以及式样陈旧的商品,统统列入报废商品。
关键词 银行贷款 商品 报废 削价 人民银行 化工系统 安徽省 质次价高 商业部 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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