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如何防范超高层建筑管理的风险?
1
作者 陈绮琪 《住宅与房地产》 2014年第2期49-52,共4页
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CTBUH)定义高度超过3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而根据仲量联行的定义,超高层项... 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CTBUH)定义高度超过3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而根据仲量联行的定义,超高层项目是指高度在400米以上的办公、酒店、公寓或综合性房地产项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高层建筑 建筑管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风险 防范 房地产项目 100米 建筑高度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