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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19世纪下半期俄国的农民自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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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Л.И.泽姆佐夫
李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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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师范大学历史系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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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55-160,17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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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45006050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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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俄国1861年改革后,农民自治开始实施,自治成为农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农民自治受到政府的干预极少,村社能够保证农民的基本利益。农民自治运行的基础是习惯法,农民最看重的是公平观念,其原则包括平等、集体利益优先和劳动。习惯法规范着农民的日常法律生活,农民倾向于依靠村社和集体方式审理案件。随着农民自我意识的增长,农民的法律意识发生了转变,法制观念逐渐增强。自治的调节作用极大地稳定了农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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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俄国历史
农民自治
村社
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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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ussian history
peasant's autonomy
Mir
comm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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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512.4
[历史地理—世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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