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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视野下行政法学研究范围的调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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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垒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61-66,共6页
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社会公行政日益兴起,非政府组织逐渐取代政府行使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职能,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蓬勃发展,我国传统行政法学研究范围已难以回应当代行政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及时予以调整。行政法学不仅要研究国家行政... 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社会公行政日益兴起,非政府组织逐渐取代政府行使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职能,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蓬勃发展,我国传统行政法学研究范围已难以回应当代行政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及时予以调整。行政法学不仅要研究国家行政,更要研究社会公行政;行政法学不仅要研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传统行政主体,更要研究非政府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行政法学不仅要研究强制性行政行为,更要研究非强制性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学 公共行政 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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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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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垒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112-120,共9页
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方式有确认无效(违法)、撤销、追认、补正、转换、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或重作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等。在处理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时,既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又要兼及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既要考... 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方式有确认无效(违法)、撤销、追认、补正、转换、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或重作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等。在处理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时,既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又要兼及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既要考虑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又要注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已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除此之外,还应结合行政行为违法的不同类型作具体分析,以行政行为共同具有的一般有效要件为标准,违法行政行为可分为管辖权违法、形式违法、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依据行政违法的不同类型分别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行政行为 撤销 无效 补正 追认 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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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行为瑕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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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垒 《怀化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75-79,共5页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行为瑕疵理论经历了由传统的一元瑕疵理论到近代二元瑕疵理论的转变,关于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是近代行政行为瑕疵理论的核心内容,对此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提出了各种学说,包括不可能理论、重大明...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行为瑕疵理论经历了由传统的一元瑕疵理论到近代二元瑕疵理论的转变,关于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是近代行政行为瑕疵理论的核心内容,对此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提出了各种学说,包括不可能理论、重大明显理论、最低要件标准说、概念论、目的论。其中,重大明显标准说由于其自身的优势逐渐取得了通说地位。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行为瑕疵理论对我国的行政立法具有某种程度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 行政行为 无效 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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