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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主客体之间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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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斌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1999年第5期34-35,共2页
平衡与不平衡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任何事物的矛盾在力的表现上,都是平衡与不平衡两种状态.公安主体与第一客体在力量对比上呈整体的平衡态势.公安主体与公安第二客体之间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基础上也必须保持一定平衡关系.... 平衡与不平衡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任何事物的矛盾在力的表现上,都是平衡与不平衡两种状态.公安主体与第一客体在力量对比上呈整体的平衡态势.公安主体与公安第二客体之间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基础上也必须保持一定平衡关系.公安主体内部也存在许多平衡问题.认识和研究公安主客体中的这些平衡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做好公安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安主体 公安第一客体 第二客体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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