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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媒体行为及责任的规范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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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2期1-12,共12页
《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都对我国的媒体行为及责任作出了具体规范,形成了与众不同的中国特色。《民法典》形成这种特色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新闻法或者媒体法,媒体行为及责任规范阙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依据侵权责任... 《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都对我国的媒体行为及责任作出了具体规范,形成了与众不同的中国特色。《民法典》形成这种特色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新闻法或者媒体法,媒体行为及责任规范阙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依据侵权责任法进行规范的成熟经验。《民法典》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利用设立人格权编的立法空间,将经过司法实践检验的规范媒体行为及责任的经验写进法典,构成了媒体行为及责任的规范体系,对保障我国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行使舆论监督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给媒体的不当行为造成人格权损害后果的媒体侵权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媒体行为 责任 规范 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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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义视角下NFT虚拟财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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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振江 吴匡政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10-122,154,155,共15页
NFT因其存于网络数字空间,具虚拟性、可支配性、排他性等属性,应被认定为一种新形态的网络虚拟财产。基于学理视角下的主观权利论与现实环境下的租值耗散因素等考虑,理应适用虚拟财产理论中的权利范式,但由于现阶段虚拟财产规制并无明... NFT因其存于网络数字空间,具虚拟性、可支配性、排他性等属性,应被认定为一种新形态的网络虚拟财产。基于学理视角下的主观权利论与现实环境下的租值耗散因素等考虑,理应适用虚拟财产理论中的权利范式,但由于现阶段虚拟财产规制并无明确法律依据,且权利范式存在客体依赖等困境,故对于NFT虚拟财产保护的研究应放弃路径依赖,以功能主义范式弥合形式主义范式带来的固有困境。通过目的分析与价值衡量等手段,可将NFT财产权利转化为法定财产权利边界的解释问题,以回应对NFT虚拟财产权利保护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 虚拟财产 NFT 功能主义 科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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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权利的本质与出路——基于算法权利与个人信息权的理论分疏与功能暗合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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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昱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54-63,共10页
算法权利要成为规制算法的武器,需要完成权利理论和权利功能两个层面与个人信息权的分离。不同于个人信息权是权利人自主性的直接体现,算法权利的核心意义在于规范算法权力的正当行使。算法权利与个人信息权的理论走向有巨大分疏,即其... 算法权利要成为规制算法的武器,需要完成权利理论和权利功能两个层面与个人信息权的分离。不同于个人信息权是权利人自主性的直接体现,算法权利的核心意义在于规范算法权力的正当行使。算法权利与个人信息权的理论走向有巨大分疏,即其在权利结构、权利来源、权利演进三个维度上,均区别于个人信息权。但算法权利功能与个人信息权功能重合,个人信息权完全可以替代算法权利在自动化决策过程中规制算法运行、制约算法权力的功能发挥。算法权利存在的必要性被消解,但其揭示了算法权利与个人信息权存在深度融合空间,揭示了个人信息权在算法规制领域的应用可能。因此,算法权利可以作为扩展个人信息权场景的理论储备,应当将算法权利融入个人信息权体系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权利 个人信息权 算法权力 权利理论 权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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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交易场景及法律构造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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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烨 舒润文 《数字法治》 2023年第2期88-100,共13页
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合约正在深刻影响着新的契约秩序形成。夯实智能合约的实定法基础,这是民商事法律协调智慧社会中私人关系的重大任务。智能合约与传统合同具有巨大差异,法学界不应局限于合同法中探讨智能合约的规制范式,而应从功能... 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合约正在深刻影响着新的契约秩序形成。夯实智能合约的实定法基础,这是民商事法律协调智慧社会中私人关系的重大任务。智能合约与传统合同具有巨大差异,法学界不应局限于合同法中探讨智能合约的规制范式,而应从功能主义视角切入,对智能合约进行类型化阐释,防止“盲人摸象”问题。在此基础上,区分合同场景与非合同场景,厘清不同交易构造下智能合约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纠纷解决路径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进而有效协调个人自由与团体自由之间的关系,平衡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以筑牢智慧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之法治根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合约 合同 区块链 智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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