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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纳税地点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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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毅 《四川财政》 1996年第5期61-61,共1页
农业特产税纳税地点刍议兴文县两龙乡地税所罗毅现行农业特产税制度规定,农业特产税在农业特产品生产地缴纳。此规定单纯以农业特产品生产地为依据来确认征收单位征收特产税的管理权,不能很好地适应特产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情况.... 农业特产税纳税地点刍议兴文县两龙乡地税所罗毅现行农业特产税制度规定,农业特产税在农业特产品生产地缴纳。此规定单纯以农业特产品生产地为依据来确认征收单位征收特产税的管理权,不能很好地适应特产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地方税务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收单位 农业特产税 纳税地点 纳税企业 征收管理权 税收成本 产品生产 兴文县 规范化管理 基础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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