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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变迁与交融:清代蒙古地区的刑罚与刑罚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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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那仁朝格图
徐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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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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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部蒙古论坛》
2013年第3期38-45,126-12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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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代王朝。清朝的典章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立法内容上,不仅涉猎广泛,而且更切合社会的实际和国情;表现在司法制度上,程序完备、审级严格,会审和死刑复核进一步制度化和法律化。清朝作为专制主义高度强化的,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十分注意对全国范围内的法律调控。清廷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因地制宜、因俗制宜的立法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本文对清代蒙古地区的司法审判管辖与程序、刑罚措施及以侵犯财产为例的刑罚适用原则进行论述,以便探讨清代蒙古地区法制的二元化特点及与变迁中的蒙古社会和中原法因素的进一步交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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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
蒙古地区
刑罚
变迁与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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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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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诉前证据保全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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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雪莹
韩元牧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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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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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6年第8期79-8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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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专利法》和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专利侵权纠纷中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但是并未具体规定法院裁定如何解除诉前证据保全措施。"诉前证据保全"作为一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临时性措施,一般均因申请人正式向法院提起了侵犯专利权诉讼而终结,司法实践中,尚没有出现由于超过临时措施期限未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审结的程序性案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由于申请人15日内未起诉而经裁定审结的程序性案件,本文在对诉前证据保全进行理论剖析的基础上,对上述首例案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法院处理此类问题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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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侵权纠纷
诉前证据保全
保全措施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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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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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利他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中的第三人保护
被引量: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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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琴
包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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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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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13期75-7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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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明确利他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实践中对利他合同相关利益主体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保险法第十五条中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可能损害利益第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期待利益。保险法学界对该条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态度。肯定说认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对性理论,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应不受任何限制。而否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利他合同,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有一定的区别,投保人的任意解除行为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文对国内外利他保险合同理论进行梳理,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并对保险法第十五条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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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解除权
第三人保护
利他合同
被保险人
利益第三人
主体权利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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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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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问题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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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力
胡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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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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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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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案件审理
侵权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
2001年9月
农业科学研究所
植物新品种权
股份有限公司
驳回诉讼请求
纠纷案件
呼和浩特市
鄂尔多斯市
法院审理
中级法院
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
种植基地
农科所
莱州市
山东
东北部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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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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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原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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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莹
胡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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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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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22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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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标准必要专利是技术标准化的产物。随着产业全球化、技术标准化进度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参与主流标准的制定、特别是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纳入主流标准的商业价值和战略意义。而标准的社会性、普适性与专利权的排他性、私有性之间的矛盾,使得在确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政策、法律原则之时必须在公共利益与私权之间、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笔者尝试在梳理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原则的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专利权人的禁令诉求以及是否应予支持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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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标准化
必要专利
禁令
救济
专利权人
产业全球化
商业价值
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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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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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案外人不得对公证债权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主张权利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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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蔚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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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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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14期67-6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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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针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提起案外人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和驳回起诉。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属于公证机关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案外人不得针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提起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依照公证法等相关规定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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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证债权文书
案外人异议
主张权利
标的
特定
指向
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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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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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法使用“伪基站”的定性和量刑
被引量: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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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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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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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16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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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的处理,应当结合其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做到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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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法使用
基站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无线电通讯管理
量刑
危害公共安全
刑事责任
电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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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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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担保型买卖合同债权人应根据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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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蔚堃
齐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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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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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29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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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司法实务中日渐增多的“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担保型买卖合同构成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买卖作为虚伪行为无效,当事人无法据此主张权利;担保为隐藏行为构成让与担保,虽然有效,但因法律并未规定强制清算义务,亦无法律认可的债权清偿方法,使得让与担保功能难以实现,故担保型买卖合同的债权人仅能基于其与债务人的基础法律关系保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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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础法律关系
让与担保
买卖合同
主张权利
债权人
虚伪行为
意思表示
合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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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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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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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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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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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10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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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要点提示】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民事诉讼法并未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但业主委员会在履行日常管理职能、进行民事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类纠纷乃至引发仲裁或诉讼。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法院应发挥司法能动性,基于现实需要及诉讼效率,应认可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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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
民事诉讼法
物业管理条例
司法能动性
管理职能
活动过程
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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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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