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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区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流行特征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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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晓娜 王润刚 +7 位作者 栗新燕 杨缨 申娜 经帅 张玉玲 范果叶 张瑞芳 王文丽 《伤害医学(电子版)》 2021年第3期27-31,共5页
目的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托幼机构儿童非故意伤害的流行特征,为辖区托幼机构儿童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2018年2307例3~6岁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的发生情况。结果共调查2307名儿童中,共有105名儿童发... 目的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托幼机构儿童非故意伤害的流行特征,为辖区托幼机构儿童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2018年2307例3~6岁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的发生情况。结果共调查2307名儿童中,共有105名儿童发生非故意伤害,伤害发生率为4.55%,男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P<0.05)。非故意伤害的类型以跌落伤最常见,其次为烧烫伤。非故意伤害的各年龄段分布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各种伤害类型均以3岁组儿童最多。非故意伤害的民族构成比以汉族最高,少数民族中以蒙古族最高。非故意伤害发生地点以家中最常见,其次为游乐场和公共场所(χ^(2)=6.944、2.031、1.582,P<0.05),伤害发生的活动以玩耍最多见(χ^(2)=10.173,P<0.05)。非故意伤害的季节以夏季居多(P<0.05),其次为秋季和春季。结论3岁组儿童是内蒙古城市托幼机构儿童伤害防控的重点对象,伤害的高发季节是夏、秋季;儿童在家、游乐场和公共场所玩耍时,要着重预防跌落伤、烧烫伤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托幼机构 儿童 非故意伤害 流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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