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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抗制庭审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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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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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化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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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论刊》
1999年第3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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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司法程序上,我国自古以来,都是"兵刑同制"、"政法同一",清末开始从欧洲引入了"讯问制"审判方式。新中国司法制度尤其是庭审制度改革发端于八十年代后期。1989年第14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要抓公开审判,提出了庭审方式改革问题,改革集中在民事和经济案件的审判方式上。九十年代初,逐渐向纵深方向发展。1991年4月颁布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64条实际上规定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接着,一些地方进行了"对抗制"(也称辩论主义或当事人主义诉讼方式)的司法审判改革试点。此后,"对抗制"在社会上和法学界都引起不少反响。一、对抗制的特色在对抗制之下,各方自行负责调查。在民事法律中,原告和被告都必须各自准备证据,通常通过各自聘请的律师来进行。在有陪审团参加的诉讼中,法官只作为法律问题的仲裁人和公断人,很少参加讯问,除非他认为某些重要的法律或事实问题必须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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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对抗制
法官
司法制度
法律问题
审判方式
当事人举证
陪审团
人民法院
九十年代
庭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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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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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抓好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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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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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化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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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论刊》
2012年第1期40-4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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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从我省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着手,提出了相应的经济发展对策:首先应该树立科学正确的发展观,提高决策能力和创业精神;其次是大力进行体制改革,优化服务水平和投资环境;再次是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当地特色和品牌效应的产业,以及争取上级的支持,从而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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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县域经济
创业精神
招商引资
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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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27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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