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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洛地平与硝苯地平临床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疗效比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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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统才 叶海鹏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10年第14期1732-1733,共2页
目的 对比非洛地平与硝苯地平治疗原发生性高血压的临床疗效及副作用.方法 选取原发性高血压患者60例,随机分为治疗组(A组30例),治疗组给予非洛地平5 mg,每天1次,治疗2周,如血压未达显效,增至10 mg.每天1次;对照组(B组30例)口服硝... 目的 对比非洛地平与硝苯地平治疗原发生性高血压的临床疗效及副作用.方法 选取原发性高血压患者60例,随机分为治疗组(A组30例),治疗组给予非洛地平5 mg,每天1次,治疗2周,如血压未达显效,增至10 mg.每天1次;对照组(B组30例)口服硝苯地平10mg,每天3次,治疗2周,如显效未达增至30mg,每天3次,观察两组对血压的控制和副作用.结果 A组显效24例(80%),有效3例(10%),无效3例(10%),总有效率90%;B组显效15例(50%),有效3例(10%),无效12例(40%),总有效率60%.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两组治疗后4周SBP与DBP的变化,治疗组SBP(17.3 ±1.7)mmHg,DBP(1 1.6 ±0.9)mmHg;对照组SBP(19.2 ±2.4)mmHg,DBP(12.3±0.7)mmHg,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结论 非洛地平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具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发性高血压 非洛地平 硝苯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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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 防范医疗纠纷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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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统才 梁炳年 《南方论刊》 2009年第12期46-47,共2页
当前由于社会上一些人对医疗卫生事业抱有一种为社会福利事业型的成见,在诊疗治病过程中稍有不满意就往医疗卫生单位闹事,引起医疗纠纷。本文从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入手,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做到以法律管治医院... 当前由于社会上一些人对医疗卫生事业抱有一种为社会福利事业型的成见,在诊疗治病过程中稍有不满意就往医疗卫生单位闹事,引起医疗纠纷。本文从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入手,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做到以法律管治医院,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 防范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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