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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香港中医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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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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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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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1994年第2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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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841年,香港发表了两份英国公告,宣布根据中国法律和习俗管理香港居民。从事中医是这些“习俗”的特色。由于这种历史原因,直至今日使用和从事中医不受制约和管理。1989年,由学术部门专家和有关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小型调查组成立了中医工作组,以便对中医进行调查。依据现有的医学注册条例,西医医生必须合乎水平才能注册。然而,医学条例第31款却规定香港的中国后裔居民可以从事中医并给予注册,不需要合格证明。 由于没有开业者的登记记录,估计香港大约有4000-10000人从事针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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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理概况
合格证明
学术部门
公共卫生
登记记录
卫生处
把关人
职业地位
家庭作坊
整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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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97.1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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