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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学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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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毅伟 《天津律师》 2006年第G00期34-35,共2页
我国有3.67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中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然而发生在中学校园中居高不下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近年来以学校和教师为被告的侵权诉讼日渐增多.这一与未成年人成长相关的两个严竣问题... 我国有3.67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中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然而发生在中学校园中居高不下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近年来以学校和教师为被告的侵权诉讼日渐增多.这一与未成年人成长相关的两个严竣问题都与学校教育紧密相关。在我国的大中城市中,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几乎都在各类学校接受教育,当他们回忆一生的成长过程时,几乎都认为,中学阶段的学习生活.学校教育对他们施加的影响,班主任老师对他们的教诲十分重要。很多优秀品质、道德情操都是在中学阶段形成的,中学阶段只有六年却为一个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人才的培养在教育.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是造就学生法律素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中学教师在职培训只限于本专业范围的知识.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是当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学校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而这一领域却是一个薄弱环节。客观的分析,没有理想的师资,应是无法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我认为: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律师,应勇敢的挑起这一重担,探索一条参与对中学教师进行法治教育培训的新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学教师 教育培训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学校教育 实践 法制 中学阶段 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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