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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贿犯罪非法获利查处机制的实践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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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誉
赵立策
王婵媛
王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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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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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1期41-4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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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BJ2023B1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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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主基调下,行贿犯罪查处工作得到更高程度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存在行贿犯罪查处问题,特别是非法获利追缴方面,暴露出整体追缴率偏低、不同主体追缴情况不平衡、衔接配合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行贿犯罪非法获利查处工作效果,应在实体层面从解释学角度完善行贿犯罪非法获利的认定标准,从程序层面完善非法获利查处机制,提升衔接配合水平,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非法获利查处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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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受贿行贿一起查
行贿犯罪
非法获利
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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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92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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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行为性质和数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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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翠松
刘珊
张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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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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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6期20-2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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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2年度科研基金资助课题“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涉腐洗钱犯罪为视角”(GJY2022C0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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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办理投融资领域受贿类犯罪,要通过对利益输送目的之下投融资的背景、投融资方式等一系列异常要素的考察,判定权钱交易的犯罪本质;受贿数额的认定要考虑利益输送模式及变现过程。办理金融领域渎职类犯罪,要结合相关制度规范,判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及因果关系;要客观认定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范围,损失数额的认定要灵活把握利益损失的认定方式,并关注民事领域的证据。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时,应关注被告人获取涉案证券交易信息的多重身份;趋同交易数额一般应依托证券专业机构出具的认定意见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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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
权钱交易
因果关系
多重身份
数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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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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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情态证据在熟人醉酒强奸案件中的审查运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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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禹橦
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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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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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6期20-2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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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醉酒型强奸案件多发于熟人之间,在行为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仅依靠直接证据往往难以定罪,需要围绕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状态等间接证据综合分析。其中,行为人和被害人的表情、动作等细微情态,具有重要的辅助证明作用。案件审查过程中应注重对情态证据的全面分析,在保证证据合法性的前提下,审慎、客观、结合生活常情常理对情态进行评价,同时应综合多种情态进行整体分析,避免对单一情态的单一解读,以最终形成强奸案件的完整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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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醉酒型强奸
监控录像
情态证据
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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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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